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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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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持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权。按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将自联通红筹公司分红所得现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取的各项公积金后,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给股东。

 由于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已经于2018年3月15日提议派发2017年度股利,每股派发股利0.052元人民币。该股利预计将于2018年5月11日经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收到。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提议据此派发2017年度的股利。

 根据联通红筹公司2017年度每股派发股利的建议,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收股利约6.99亿元。扣除本公司日常开支和预提的2018年度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约6.17亿元人民币。以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02.34亿股计算,每10股可派发现金股利0.204元(含税)。

 此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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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电信业的投资。本公司仅限于通过联通BVI公司持有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权,并保持对联通红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本公司通过联通红筹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面向全国提供全方位的电信服务,包括移动宽带(WCDMA、LTE FDD、TD-LTE)、固网宽带、GSM、固网本地电话、信息通信技术服务、数据通信服务以及其他相关增值服务。

 2017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本集团坚持“聚焦、合作、创新”战略引领,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首创2I2C商业新模式,有效拉动收入增长和效益改善,经营模式转型达到突出效果。经营发展呈现“量、质”同变的历史性拐点,首次在成本大幅下降的同时,实现收入、利润快速增长,并为公司今后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截至2017年底,本集团拥有约6000万本地电话用户,约7654万固网宽带用户,约2.84亿移动出账用户,其中4G用户约1.75亿户。

 有关公司详细经营情况及行业情况分析请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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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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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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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战略投资者持有本公司股份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因非公开发行及老股转让取得的股份;

 3.中国联通集团(BVI)有限公司持有股份中不包含其作为受托人代一中国籍股东持有的225,722,791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注:

 1.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战略投资者持有本公司股份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因非公开发行及老股转让取得的股份;

 3.中国联通集团(BVI)有限公司持有股份中不包含其作为受托人代一中国籍股东持有的225,722,791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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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7日和7月14日完成发行两期规模分别为人民币80亿元、人民币10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6月9日和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hinaunicom-a.com)发布的编号分别为临时2016-027和临时2016-035的公告。

 本节所提供信息均为上述公司债券发行人联通运营公司之信息。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联通运营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首个付息日为2017年6月7日,报告期内兑付正常。联通运营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首个付息日为2017年7月14日,报告期内兑付正常。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每年联通运营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联通运营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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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第一部分: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7年,公司全面深化实施聚焦战略,以规模效益发展为主线,促发展、控成本、转机制,经营模式转型取得突出效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获得实质性突破,经营业绩实现根本好转,公司在转型发展之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1. 整体业绩

 2017年,公司经营业绩成功实现反转并得到大幅改善。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490.2亿元,同比增长4.6%;EBITDA1达到人民币817.0亿元,同比增长2.3%;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2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3亿元,同比增长176.4%。2017年,公司发生与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人民币29亿元,该资产报废损失不会对本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任何影响。剔除上述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净损失后,公司EBITDA1达到人民币846.0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34.0%,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利润总额达到人民币52.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达到人民币11.5亿元,同比增长647.1%。

 公司围绕提质增效,积极推动精准投资、共享合作与资源挖潜,提升回报。2017年,公司在确保网络竞争力的同时,资本开支同比大幅下降41.6%,为人民币421.3亿元。得益于收入逐步改善以及资本开支大幅下降,公司自由现金流达到人民币492.1亿元,同比提升5.6倍。同时受益于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资顺利完成,公司资本实力大幅增强,财务状况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由上年同期的62.6%下降至46.5%。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董事会建议派发每股末期股息人民币0.0204元。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增强盈利能力,提升企业效益和股东回报。

 2. 业务发展

 发力流量经营和发展模式转型,移动业务高效益提速发展,增速行业领先

 2017年,公司大力推动移动业务发展模式转型,创新产品和营销模式,提升新入网用户质量,在低成本、薄补贴的用户发展模式下,移动业务实现提速发展。移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564.4亿元,同比增长7.9%,高出行业平均2.2个百分点;移动出账用户净增2,034万户,总数达到28,416万户;移动出账用户ARPU达到人民币48.0元,同比提升3.5%。

 年内,公司发力流量经营,创新推出并规模化推进2I2C、2B2C、以冰激凌为代表的中高端套餐等转型产品,细分市场,精准营销,以低营销成本高效触达目标用户,特别是年轻人市场,实现4G用户规模突破。2017年,公司4G用户净增7033万户,总数达到17,488万户,4G用户市场份额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4G用户占移动出账用户比例达到61.5%,同比提高21.9个百分点。

 公司加快向“流量+内容”的创新经营模式转型,大力推广流量型产品,叠加内容和权益,释放流量价值,移动数据业务保持强劲增长势头。2017年,公司手机上网收入同比增长28.8%,达到人民币921.4亿元;手机用户月户均数据流量达到2433MB,同比增长359.0%,仍具有巨大增长潜力。

 积极布局培育重点领域创新业务,稳定固网业务,打造未来增长新动能

 2017年,公司积极推动创新业务规模发展,努力抵消固网语音收入下降和固网宽带竞争带来的压力。固网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908.7亿元,同比下降0.9%,基本保持平稳。其中语音收入占比下降至13.3%,固网业务结构进一步改善。

 公司积极发挥与战略投资者的资源互补业务协同优势,围绕重点行业,聚焦重点业务,开放合作,创新激励,共同构建创新共赢的产业生态圈。2017年,公司在重点创新业务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实现ICT业务收入人民币33.2亿元,同比增长11.0%;IDC及云计算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10.2亿元,同比增长16.6%;物联网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4.1亿元;大数据业务收入达到1.6亿元。

 积极应对激烈市场竞争,以“高带宽、大视频、大融合”促进用户消费升级和融合发展

 面对宽带业务领域的激烈竞争,公司进一步提升网络覆盖能力和品质;利用网络能力优势,以TV及视频内容为引领,积极推广高带宽及融合产品,促进用户消费升级和固移相互拉动发展;推动宽带销售服务的互联网化转型,提升客户服务感知;开拓布局家庭互联网、家庭组网等新服务,探索创新服务新模式。2017年,公司固网宽带接入收入为人民币427.1亿元,同比下降2.6%。固网宽带新增用户130万户,达到7,654万户。融合套餐用户在固网宽带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43.5%,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下一步,公司将围绕宽带视频化、融合化、电商化,进一步优化产品,强化运营与服务,激发基层销售活力,不断提升宽带业务差异化竞争力。

 3. 网络建设

 2017年,公司坚持聚焦合作和精准投资,高效建设网络。在保持低资本支出的同时,保持了网络质量和客户感知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对业务发展的有效支撑,

 公司以提升投资回报为导向,充分利用4G网络、固网宽带网络存量资源能力,将投资聚焦于重点城市、4G网络以及高流量、高回报区域。利用大数据监测流量热点,实现精准扩容。在资源薄弱区域积极开展资源共享和社会化合作,以创新模式满足市场需求。2017年,公司网络能力持续增强,新增4G基站11万个,4G基站总数达到85万个;固网宽带端口中FTTH端口渗透率达到79.2%。网络使用效率显著提升,4G网络利用率提升至57%,宽带用户中FTTH用户占比达到77%。聚焦地区的网络质量和客户感知持续提升,4G网络平均上下行速率行业领先,移动网络和固网宽带NPS持续提升,互联网网络时延指标行业最优。

 公司持续提升传输、承载网等基础网络能力,金融专网加载SDN功能进一步提升大客户业务承载性能和客户感知,骨干网时延继续保持行业最优。积极跟进新技术演进,在8个城市推进VoLTE、VoWiFi和一号多终端等新业务试点,在上海建成全球最大单城NB-IoT网络,并全面引入NFV技术,为未来发展积蓄能力。

 4. 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年,公司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以本公司为平台,推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借力外部资源及能力,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实现战略业务协同;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化激励机制,提升企业活力,以提升公司效益,创造更好的股东和员工回报。

 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财务实力和投资运营能力显著提升

 2017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联通集团老股转让,成功引入14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的战略投资者,并在联通运营公司层面获得资金注入约人民币750亿元。所有混改募集资金将由联通运营公司用于4G能力提升,5G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以及创新业务建设项目。外部资金的注入,有效增强了公司财务实力,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

 推进与战略投资者深度合作与协同,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

 公司深度挖掘和聚合战略投资者的优势资源,发挥自身基础业务能力优势,聚焦渠道触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零售体系、视频内容、家庭互联网、基础通信等重点领域,推动强强联合,深度合作,打造业务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年内,公司借助腾讯及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线上营销触点,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以低成本获取2I2C用户约5000万户;与百度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深度合作;与腾讯和阿里巴巴在云业务层面开展深度合作,相互开放资源及能力;与京东、阿里巴巴、苏宁联手打造智慧生活体验店,积极探索新零售业务模式;与各战略投资者在基础通信业务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互利共赢。

 加快步伐转变机制,强化激励,提高效率

 公司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契机,深度推进机制体制的创新变革。瘦身健体,精简机构,推动人员向一线流动,打造精简高效的组织体系。推进管理人员市场化、契约化管理,实现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推进划小承包改革,竞争性选拔“小CEO”,搞活激励分配,激发基层内生活力。推出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将向核心员工授予不超过8.48亿股限制性股票,科学设置各级组织与个人解锁条件,实现当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和员工利益协同。

 5. 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执行力,管理和企业管治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公司荣获多项嘉许,其中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被《金融亚洲》(FinanceAsia)评选为“亚洲最佳管理团队”,被《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评选为“亚洲最受尊崇电信企业”第一名。

 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信息生活需求,助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坚持智慧发展,以匠心建设品质网络,为用户提供速度更快、覆盖更广、感知更优的智慧网络体验。大力拓展智慧生活、智慧产业,提供丰富多样的“智慧+”应用,让公众享受更加便捷、智能的信息生活。深度参与电信普惠服务,落实提速降费,不断推出惠民新举措,缩小地区数字鸿沟。积极开展绿色运营,降本增效,提升发展质量,推动企业与环境和谐共生。

 6. 未来展望

 当前,人类正在全面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萌发,互联网与实体经济将深度融合,给各行各业赋能,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中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求的新发展模式将促进全社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大力培育新动能。展望未来,公司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公司建立独特的差异化优势赋能,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重大战略机遇。同时,公司也面临着传统业务下滑、竞争加剧以及落实提速降费等政策带来的挑战,促使公司加快转型发展步伐,转换发展动能,提升发展质量。

 2018年,公司将紧紧抓住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变革和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带来的全新机遇,以打造新基因,新治理、新运营,新动能、新生态的“五新”联通为目标,继续深入落实聚焦创新合作战略,全力加快互联网化运营,强力推进与战略投资者的深度合作与协同,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变革,提升活力与效率,全力开创公司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在新基因上,探索在混改后将互联网化、市场化快速转化为企业的内生基因,实现基因突变;在新治理上,探索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实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运行机制;在新运营上,探索快速步入互联网商业文明的新航道,建设基于网络运营的科技服务公司;在新动能上,探索加快培育和增强“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在新生态上,探索加快构建开放、共享、共融、共赢的生态系统。公司将全力以赴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和企业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附注1. EBITDA反映了加回财务费用、所得税、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以及减去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净收入的净利润。由于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年度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为,对于与公司类似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有助于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第二部分:业务回顾

 2017年,公司深入实施聚焦创新合作战略,积极推进混改落地促进业务发展,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线上发展比例大幅提升,创新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在成本资源持续优化的情况下,经营业绩实现反转。

 1. 移动业务

 2017年,公司积极推进营销模式转型,2I2C业务快速发展,驱动移动业务收入用户双增长。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线上发展加速提升,线下渠道提质增效。构建存量价值经营体系,加快推进2G迁移4G,创新推出畅视计划,改善用户结构,提升用户价值。移动出账用户全年净增2,034万户,达到28,416万户,移动出账用户ARPU为人民币48.0元,移动手机数据流量达到77,860亿MB,同比增长384%。畅视注册用户达到820万,月活跃用户数超过300万,沃视频用户规模达到3099万户,月活用户达到863万。

 2. 固网业务

 2017年,公司聚焦“大连接、大带宽、大融合、大视频”,发布“光宽带+”宽带品牌,积极推进宽带电商化、融合化、视频化,以市场牵引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光改,提升网络质量。全力推进划小承包改革落地,激发一线活力,促进业务发展。借助混改,深化开展社会化合作。宽带用户净增130万户,达到7654万户,宽带用户接入ARPU为人民币46.3元;FTTH用户占比达到77.3%,同比提高6.1个百分点;本地电话用户流失665万户,用户总数达到6000万户。

 3. 网络能力

 2017年,公司推进精准建设、持续提升网络能力,积极打造4G匠心网络。4G平均上下行速率行业领先,重点区域、重点场景差异化精准优势明显。截至2017年底,4G基站累计达到85.2万站,4G乡镇覆盖率达到90%。按照“南北有别”提升宽带能力,打造差异化优势的光宽带网络,2017年底固网宽带端口达到2亿个,FTTX端口占比达到98.8%。

 公司持续完善国际网络布局。截至2017年底,国际海缆资源容量达到16.2T;互联网国际出口容量2.46T,回国带宽2.08T;国际漫游覆盖达到252个国家和地区的607家运营商。

 4. 市场营销

 1)品牌策略

 2017年,公司借助世乒赛、全运会等大事件重塑形象,持续通过互联网精准、创新、跨界传播提升业务口碑。同时,策划“匠心网络万里行活动”等热点活动宣传网络优势,持续打造匠心网络形象,全方位提升了“中国联通”及“沃”品牌影响力。

 2)营销策略

 2017年,公司加强与混改战略合作伙伴的业务协同,创新商业模式促进2I2C迅速发展,推广冰激凌等系列重点产品,促进了用户获取与价值提升;通过强化品牌感知,高速带宽、融合产品及优质视频内容,不断提升宽带竞争力,有效推动了经营转型。

 公司与阿里巴巴、腾讯等合作伙伴打造以“沃云”为品牌的公有云产品;与阿里巴巴通过钉钉应用拓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市场;持续优化IDC业务运营模式,提升ICT业务专业化能力,规模化发展物联网业务,创新型业务实现较快增长。

 3)营销渠道

 2017年,公司积极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线上渠道加快发展、做大规模,成为公司服务客户主要渠道、产品销售重要渠道。线下渠道积极推进转型,提升效能,创新模式。扩展轻触点,强化专业化运营能力,稳定用户发展;建立存量用户互联网维系及价值经营体系,提升存量用户保有率;推行全成本核算,大力优化门店布局,控制门店数量,持续清理低效、无效渠道,确保营销成本效能最大化。

 4)客户服务

 2017年,公司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及制度,实现服务前移;持续推进传统服务渠道、互联网服务渠道的智能化改造及协同运营,丰富积分及俱乐部的运营手段,实现客户感知的不断提升;并聚焦客户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攻坚专项行动,申诉率年度保持行业第二,不明扣费申诉率行业最低。

 第三部分:财务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概述

 2017年公司全面深化实施聚焦战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48.3亿元,同比增长0.2%,主营业务收入稳步提升,达到人民币2,490.2亿元,同比增长4.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人民币4.3亿元,同比增长176.4%,剔除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人民币11.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0.0亿元。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913.4亿元,资本开支为人民币421.3亿元。截至2017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5%。

 2. 营业收入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人民币2,748.3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490.2亿元,同比增长4.6%。

 下表反映了公司2017年和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变化情况及各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所占主营业务收入百分比情况:

 ■

 1)语音业务

 2017年公司语音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535.2亿元,同比下降14.2%。

 2)非语音业务

 2017年公司非语音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1,955.0亿元,同比增长11.3%。

 3.成本费用

 2017年公司成本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664.7亿元,同比下降1.3%。

 下表列出了2017年和2016年公司成本费用项目以及每个项目所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变化情况:

 ■

 注1:上述“折旧及摊销”和“人工成本”为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中相同性质的数据的总额。

 注2:上述“其他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为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合计扣除网间结算成本、折旧及摊销、网络运行及支撑成本、人工成本及销售通信产品成本后的数据。

 1)网间结算成本

 主要受网间话务量下滑影响,2017年公司网间结算成本发生人民币126.2亿元,同比下降1.0%,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65%下降至4.59%。

 2)折旧及摊销

 2017年公司资产折旧及摊销发生人民币779.9亿元,同比增长0.9%,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28.20%变化至28.38%。

 3)网络运行及支撑成本

 2017年随着网络规模扩大带来铁塔使用费增长影响,网络运行及支撑成本发生人民币545.1亿元,同比增长6.5%,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18.66%变化至19.83%。

 4)人工成本

 2017年随着公司经营业绩上升,人工成本发生人民币424.7亿元,同比增长15.1%,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13.46%变化至15.45%。

 5)销售通信产品成本

 2017年公司销售通信产品成本发生人民币266.4亿元,同期销售通信产品收入为人民币258.1亿元,销售通信产品亏损为人民币8.3亿元,其中,终端补贴成本为人民币12.5亿元,同比下降59.1%。

 6)销售费用

 2017年公司持续推进营销模式转型,销售费用发生人民币340.9亿元,同比下降1.6%,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12.64%下降至12.40%。

 7)其他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

 2017年公司其他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发生人民币140.7亿元,同比增长0.3%。

 8)财务费用

 2017年公司财务费用发生人民币40.8亿元,同比增长5.8%。

 4. 盈利水平

 1)税前利润

 2017年税前利润实现人民币23.8亿元,其中,公司发生与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人民币29.0亿元,剔除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后,税前利润实现人民币52.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47.0亿元。

 2)所得税

 2017年公司的所得税为人民币6.9亿元,全年实际税率为29.2%。

 3)年度盈利

 2017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人民币4.3亿元,剔除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实现人民币11.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0.0亿元。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019元,同比增长158.1%。

 5. EBITDA1

 2017年公司EBITDA为人民币817.0亿元,同比增长2.3%,剔除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后,EBITDA为人民币846.0亿元,同比增长5.9%,EBITDA占主营业务收入的百分比为34.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6.资本开支及现金流

 2017年公司各项资本开支合计人民币421.3亿元,主要用于移动网络、宽带及数据、基础设施及传送网建设等方面。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913.4亿元,扣除本年资本开支后自由现金流为人民币492.1亿元。

 下表列出了公司2017年主要资本开支项目情况。

 ■

 7.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公司资产总额由上年底的人民币6,159.1亿元变化至人民币5,736.2亿元,负债总额由上年底的人民币3,854.0亿元变化至人民币2,666.0亿元,资产负债率由上年底的62.6%变化至46.5%。

 附注1. EBITDA反映了加回财务费用、所得税、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以及减去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净收入的净利润。由于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年度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为,对于与公司类似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有助于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二)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及5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16号”),其中准则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16号(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同时,财政部于2017年12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本集团按照该规定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

 本集团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及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本集团根据准则42号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规定,对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采用该准则后,本集团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2. 政府补助

 本集团根据准则16号(2017)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采用该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如下:

 1)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2)将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由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进行分配;

 3)对于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借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本集团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则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 资产处置收益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7]30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采用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该要求,本集团在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上述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反映。

 (五)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08年10月15日,联通红筹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网通红筹公司”)以协议安排通过换股方式完成了两家公司的合并。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合并前的71.17%(于2008年9月30日)下降为合并后的40.92%。

 为确保联通BVI公司对联通红筹公司的控制,联通BVI公司和中国联通集团(BVI)有限公司(“联通集团BVI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另一股东,于合并后持有联通红筹公司约29.49%的股份,原名为中国网通集团(BVI)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于2008年9月22日签订了《一致行动方协议》,同时联通集团BVI公司还于2008年10月15日向联通BVI公司发出函件确认其持有的对联通红筹公司的表决权将由联通BVI公司控制,并且未经联通BVI公司的事先批准,联通集团BVI公司将不会提呈任何决议,以供在任何联通红筹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审议。

 因此,根据上述《一致行动方协议》和确认函件,于2008年10月15日,在联通红筹公司和网通红筹公司合并完成后,本公司通过联通BVI公司实际控制了联通红筹公司约70.41%表决权股份。此后,历经联通红筹公司回购韩国SK电讯株式会社(“SKT”)持有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份以及联通红筹公司与Telefónica, S.A.(“西班牙电信”)互相投资和西班牙电信将其持有的联通红筹公司股份转让予联通集团BVI公司等事项,于2016年12月31日,联通BVI公司和联通集团BVI公司合计持有联通红筹公司74.36%表决权比例。2017年,联通BVI公司以认购红筹公司配售的股份后,联通BVI公司和联通集团BVI公司合计持有联通红筹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上升至79.93%(其中联通BVI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3.52%,联通集团BVI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6.41%),因此联通BVI公司仍控制联通红筹公司,联通红筹公司亦继续被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8-02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市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初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公司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政策及管理办法,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于2017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如下: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约39.4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时收回以往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约0.9亿元,减少了本年度坏账准备损失金额。另外,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约36.2亿元的应收款项进行了核销,同时冲销了相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2、对已达到使用期限或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净损失为34.9亿元(其中, 发生与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损失29亿元人民币),有8.5亿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随资产报废处置而转出。

 另外,对已达到使用期限或因经营需要需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处置,净收益约为564.6万元,60.6万元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随资产处置而转出。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1亿元。部分在以前年度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因出售而转出相应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约1.32亿元。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通过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简称“联通BVI公司”)持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股权,按本公司章程规定,应将自联通红筹公司分红所得现金在扣除公司日常现金开支、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取的各项公积金后,以现金方式全额分配给股东。

 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已经于2018年3月15日提议派发2017年度股利,每股派发股利0.052元。该股利预计将于2018年5月11日经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收到。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提议据此派发2017年度的股利。

 根据联通红筹公司2017年度每股派发股利的建议,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收股利约6.99亿元。扣除本公司日常开支和预提的2018年度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约6.17亿元。以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02.34亿股计算,每10股可派发现金股利0.204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与《中国联通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息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在董事会批准后将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包括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审计、半年报审阅、季报商定程序等服务。同时授权管理层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该事务所协商2018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业绩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授予条件达标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业绩完全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2、确定授予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规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3月21日。

 3、授予对象和数量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合计54.9万股。

 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55人调整为7,849人,授予数量由80,302.4万股调整为80,247.5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结论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同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81,292万元。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

 同意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2018年度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非融资性担保。

 除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财务公司在该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地方公司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议案》。

 同意在地方公司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多种方式,激发组织和员工活力。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要求董事会秘书依据该报告编制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网站)。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通红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渗透投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间接控股的联通红筹公司拟在2018年5月11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简称“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根据本公司章程有关“渗透投票”的规定,在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中,如下事项需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联通红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2)重选董事及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事项;

 (3)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及/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按一切适用法律购买联通红筹公司股份的事项;

 (4)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行使配发、发行及处理联通红筹公司额外股份的权力的事项。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事宜另行通知。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8-02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以及其他相关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市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旸川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勤勉、尽职履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认真地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会议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次会议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认为:

 1、公司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2、公司持续完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财务政策和估计判断依据,明确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提取比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

 3、公司严格履行资产核销的各项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同时认为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评价报告基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同意以2018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7,849名激励对象授予80,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1,29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2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3月21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0,247.5万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提案,并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7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309号),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各下属单位公告栏等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5、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

 7、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均在前一个业绩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称职”或以上,均未发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一情形。

 3、2016年度公司业绩完全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

 注1:为更好满足内部经营管理需要,自 2017 年起原主营业务收入所包含的 ICT 业务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已重分类至其他业务收入下的销售通信产品收入,并相应重列历史期间相关数据。

 注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综上,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3月21日

 2、授予数量:80,247.5万股

 3、授予人数:7,849人

 4、授予价格:3.79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有效期为60个月。

 (2)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849人,激励对象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三、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55人调整为7,849人,授予数量由80,302.4万股调整为80,247.5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7,849名激励对象授予80,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对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首期授予的84,733.1万股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为225,203万元,2018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受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的估计与授予日公允价值及其他假设估计的预测性影响,目前预计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与实际授予后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总额会存在差异。实际成本应根据授予日公允价值、预计员工考核达标率和离职率等参数确定,应以公司出具的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预计,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高于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2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实施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死亡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7,849名激励对象授予80,247.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3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81,292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3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联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7,354,292股新股。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37,354,2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1,725,129,814.3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9,060,127.7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46,069,686.59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7年10月2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6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7.25亿元(含人民币617.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公司承诺若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均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0月26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812,920,932元。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81,29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81,29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国联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1,2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中国联通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国联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中国联通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0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3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联通”)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7,354,292股新股。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37,354,2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1,725,129,814.3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9,060,127.7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46,069,686.59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7年10月2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7年10月2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642号《验资报告》。

 (二)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76,439,872.70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76,439,872.70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25,747,429.5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4,895,377,243.41元,其中人民币54,863,624,687.8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1,752,555.5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及上述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与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中金公司及上述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除以下募集资金专户以外,公司募集资金在其他开户银行专户的余额均为零。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支付募投项目资金6,676,439,872.70 元,具体如下:

 ■

 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达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专项账户后的闲置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暂时补充联通运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863,624,687.87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暂时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签字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017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1,540,129,814.36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生利息收入人民币22,733,617.0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联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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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4G能力提升项目:截至2017年末,本项目已按照投资计划进行新增站点的建设、已有站点的扩容升级以及传送网的建设,由于本项目尚在有序建设中而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本项目效益暂无法核算;5G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行业及本公司5G尚未商用,因此本项目效益暂无法核算;创新业务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末,本项目已完成建设方案设计和部分设备采购,各项工作也正依计划实施。因本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并未正式商用,因此本项目效益暂无法核算。

 注2: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12,920,931.85元置换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0月26日止期间4G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业务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与2017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支付金额合计人民币104.89亿元,其中4G能力提升项目投入人民币103.72亿元,创新业务建设项目合计投入人民币1.17亿元。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3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

 担保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担保额度:10亿元总额

 一、情况概述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联通集团持股9%,联通运营公司持股9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代理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作为适格主体可以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业务服务。

 为便于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快速高效拓展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公司2018年度向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非融资性担保。

 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除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财务公司在该授权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为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为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1,304,479.782769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经营范围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限Phone-Phone的电话业务)、900/1800MHz 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WCDMA 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LTE FDD)、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26GHz无线接入业务;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北(不含石家庄)、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哈尔滨、江苏(不含南京)、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不含济南、青岛)、郑州、湖北(不含武汉)、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拉萨、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范围内经营3.5GHz无线接入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语音信箱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X.400电子邮件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设备生产销售、设计施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寻呼机、手机及其配件的销售、维修;电信卡的制作、销售;客户服务;房屋租赁;编辑、出版、发行电话号码簿。(涉及许可证或国家专项规定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或按专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经营项目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登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非融资性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联通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性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四、审议程序

 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担保事项有利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快速高效拓展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财务公司应在授权额度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担保具体业务。上述担保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余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无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8-03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份业务数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18年2月份的运营数据,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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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公司持续深化落实聚焦战略,促发展、控成本、转机制,经营发展实现良好开局。2018年1至2月,移动出账用户净增567.7万户,总数达到2.9亿户。实现移动主营业务收入约265.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1.6%;产业互联网收入约3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3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7.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407.9%。

 本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以上运营数据为内部统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概况之用;财务数据为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内部财务快报,未经审计师审计或审阅。上述数据并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地信赖或使用以上内部数据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公司代码:600050 公司简称:中国联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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