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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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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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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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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表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2、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加权平均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稳步开展,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10.76%。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上升19.06%,主要为政府补助列报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55%,主要为人工成本等支出增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3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8.52个百分点,主要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扩大影响。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股本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的影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2017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相比变动幅度为-4.59%~0.90%,即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8700万元—9200万元。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预计范围内。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5日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阳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阳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安达维尔

 股票代码:300719

 法定代表人:赵子安

 董事会秘书:乔少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电话:010-89401156

 传 真:010-89401156

 互联网地址:www.andawell.com

 电子信箱:securities@andawell.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阳光,其基本情况如下:

 徐阳光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博士学历,副教授职称。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工作员;2009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6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止目前,徐阳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8年3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杜筱晨

 公司邮政编码:101300

 公司电话:010-89401156

 公司传真:010-8940115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前述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徐阳光

 2018年2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阳光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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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请委托人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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