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郑铁江先生关于持有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7年4月10日,郑铁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70万股高管锁定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从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18日(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发布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6月2日,郑铁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万股高管锁定股补充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从2017年6月2日至2018年5月18日(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6月3日发布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2017年11月27日,郑铁江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万股高管锁定股补充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从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5月18日(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发布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2018年2月23日和2018年2月26日,郑铁江先生将上述共计1,170万股高管锁定股全部提前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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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持股比例均保留小数点后4位,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铁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39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79%,目前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3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11%。
二、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