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郭文仓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票据池业务1亿元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票据池业务1亿元,其中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签发银承、贴现等业务。该业务用以解决公司大额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不方便的问题,以便于能及时支付各供应商款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在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申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2.5亿元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向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申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2.5亿元,该笔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在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申请办理全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3.5亿元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向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申请办理全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3.5亿元,保证金比例为100%,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在平安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5亿元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向平安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5亿元,该笔综合授信敞口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