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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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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1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6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8)。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日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2月2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3月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8年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1号楼52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增补王元庆先生为独立董事

 2.2增补蔡昌先生为独立董事

 2.3增补金惟伟先生为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特别提示:

 1、议案1关联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厂应回避表决,上述股东也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2、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应等额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8年3月1日9:00—14: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邮政编码:154002

 电话:0454-8848800、0454-8467799

 传真:0454-8467700

 联系人:刘清勇、刘义君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3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注:第2.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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