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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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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9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9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了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减持股份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万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4%,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5%,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万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4%,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详见2018年1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截至本次减持进展后,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副总裁林加善出具的《减持本公司股票计划数量或时间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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