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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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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0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0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8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8-00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将使用人民币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84号)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355,3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999,995.13元,其中市北集团以其所持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49%的股权最终作价人民币560,882,584.88元参与认购,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139,117,410.25元,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3,929,999.96元后,实际现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115,187,410.29元。前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1160012号)。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有关决议,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律师费、评估费、会计师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现金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13,787,410.29元增资欣云投资,用于上海市静安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14-06地块(以下简称“市北·壹中心”)的开发及运营。前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116001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市北高新及全资子公司欣云投资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市北·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及运营。2016年1月19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用途明确如下:

 单位:万元

 ■

 2016年1月,市北·壹中心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入工程施工阶段。截止目前,市北·壹中心项目已完成结构封顶。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8,310,562.76元。前述置换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第31160031号)验证。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65,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2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截至2018年2月8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8年2月8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为1,620,367,085.67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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