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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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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1,842,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座落于环渤海经济圈,所处行业分类为基础化工原料制造业。从运营模式分我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型企业,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化苯、环氧丙烷、聚醚及聚氯乙烯等,并已形成了以烧碱、环氧丙烷、聚醚三大引进装置为主的大工业化生产格局。主要销售对象包括化纤、医药、聚氨酯、建筑等下游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用途较为广泛。近年来,由于氯碱化工行业整体产能过剩,公司主要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我公司积极推行“大营销”战略,重点把控既有的北方市场,同时加大销售力度,扩大销售半径,主要产品销售市场遍及全国,部分产品亦已经远销国际市场。2017年下半年,公司军工方面进展顺利,成功收购了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及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两家军工企业。长沙韶光是我国军用集成电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等领域,客户体系涵盖了我国各大军工集团及下属单位、民营军工企业等国内重点武器装备生产企业。威科电子主要产品为厚膜集成电路,并且在标准厚膜混合集成电路领域有着近三十年的生产和销售经验,产品在军工、航天等高端领域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实现化工业务+军工业务两个业务板块共同发展的产业布局,实现化工军工业务双轮驱动、两翼齐飞的新格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620,567.3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620,567.35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441,639.04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441,639.04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7,333,867.78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676,350.20元,减少“营业外支出”8,010,217.98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7,554,806.4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53,196.51元,减少“营业外支出”8,008,002.93元。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160,259.7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494,986.45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334,726.73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345,987.81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478,616.73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132,628.92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是公司全面落实推动董事会制定的双主业“化工+军工”战略的关键一年。

 化工业务板块方面:全体员工扎实开展精细化管理和降本控费工作,实施“大营销”理念,稳步推进“大聚醚”战略,狠抓安生生产、优化装置运行、强化基础管理、细化成本控制,积极推进环保治理和技术创新工作,保持着连续盈利的良好经营势头。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烧碱完成438,587吨,超年计划1.29%,是去年同期的99.67%;环氧丙烷完成126,605吨,是去年同期的100.24%;聚醚完成97,191吨,是去年同期的110.06%。

 军工业务板块方面:公司积极推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但由于历时较长,监管政策和外部环境均发生了变化,且后续审核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终止了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为配合并快速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及产业调整,公司启动了以现金方式收购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70%、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并通过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末,这两家公司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继续推进军工产业并购,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财务效益情况

 报告期,受国家政策影响,化工行业持续向好,公司化工产品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我公司紧抓市场机遇,灵活调整产品销售策略和原料采购策略,同时对内严格管理,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控制产品生产成本,促使公司化工业务利润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本年度收购了长沙韶光和威科电子两家军工企业,分别涉及军工芯片和集成电路领域,两家军工企业都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2017年度,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9,067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61,57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7,49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22.85%。发生期间费用37,356万元,并入投资收益52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554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80,224万元,较期初增加113,653万元;负债总额119,675万元,较期初增加85,0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249,687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43,050万元,较期初增加20,006万元。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232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增加5家。分别为在锦州港设立的锦州方大储运有限公司、受让并增资的上海琢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金收购的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威科电子有限公司。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620,567.3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620,567.35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441,639.04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441,639.04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7,333,867.78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676,350.20元,减少“营业外支出”8,010,217.98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7,554,806.4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53,196.51元,减少“营业外支出”8,008,002.93元。

 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160,259.7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494,986.45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334,726.73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345,987.81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478,616.73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132,628.92元。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家,与上年度相比,合并范围增加5家。分别为在锦州港设立的锦州方大储运有限公司、受让并增资的上海琢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金收购的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威科电子有限公司。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1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1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2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54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23,04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98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3,251万元,2017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050万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2,976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18,681万元, 2017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36,109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分析了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总体资金需求较大,资金收支平衡。为维系企业的运营和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842,500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55,347,400元。

 (四)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该所在2017年度对我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

 (七)审议《关于2018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八)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九)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2017年下半年,公司军工方面进展顺利,成功收购了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70%股权及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对2018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预计全年公司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2018年2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2月1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2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54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23,04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98万元,应付普通股股利3,251万元,2017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050万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2,976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18,681万元, 2017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36,109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分析了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总体资金需求较大,资金收支平衡。为维系企业的运营和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842,500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55,347,400元。

 (四)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该所在2017年度对我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

 (七)审议《关于监事会对2017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关于2018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九)审议《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2017年下半年,公司军工方面进展顺利,成功收购了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70%股权及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对2018年与控股子公司的股东参股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预计全年公司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2018年2月2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3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15:00 至2018年3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8、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8年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016《2017年度报告摘要》、、2018-017《2017年度报告全文》、2018-01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4《关于2018年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2018-026《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027《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四、议案七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注: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16日、3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资产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冬

 电话:0429-2709027;传真:0429-2709818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2018年2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化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3: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

 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2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下半年,公司军工方面进展顺利,成功收购了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70%股权及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应对2018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预计全年公司与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

 本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2018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2、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信息

 ■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损害双方利益为交易出发点。

 定价依据:有国家物价部门定价的,执行国家物价部门定价;无国家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的原则由双方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各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属正常生产经营性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该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有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3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620,567.3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620,567.35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1,441,639.04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441,639.04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7,333,867.78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676,350.20元,减少“营业外支出”8,010,217.98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7,554,806.4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53,196.51元,减少“营业外支出”8,008,002.93元。

 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160,259.72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494,986.45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334,726.73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1,345,987.81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478,616.73元,减少“营业外支出”3,132,628.92元。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8-016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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