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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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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8-01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及财务总监李立干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均尚未实施减持。

 2018年2月25日,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及财务总监李立干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主体及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

 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及财务总监李立干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减持股份分别不超过211,000股、217,000股、166,000股、19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7-0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一)减持进展情况

 目前,减持计划时间过半,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均尚未实施减持,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可减持股份分别不超过211,000股、217,000股、166,000股、195,000股。

 (二)减持承诺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陈荣华、焦青太、张亚明、李立干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备查文件

 (一)陈荣华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二)焦青太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三)张亚明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四)李立干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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