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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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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4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工程”)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承接公司工程总包等主营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计划向大连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扶持子公司成长,公司计划为华西工程上述银行授信申请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华西工程开立保函、办理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完善,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原章程: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数10%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修改为: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数3%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7年末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5,684.0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上述资产减值计提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各银行授信将陆续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2018年度,公司计划继续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授信合计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其中,65.83亿元为定向银行授信,包括向中国银行自贡分行、工商银行自贡分行、农业银行自贡盐都支行、建设银行自贡分行、交通银行自贡分行、汇丰银行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光大银行成都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贡市分行、平安银行成都分行、浙江商业银行、渤海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大连银行、自贡银行等17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合计授信额度;其余34.17亿元综合授信为备用授信额度,公司可根据后续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备用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不同的银行、并协商确定具体授信额度。

 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以上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主要包括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公司可根据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和条件协商确定是否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借款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的授信额度范围之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可根据各银行利率优惠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和融资方式。公司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协商签订具体的授信、担保、借款等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在手垃圾发电BOT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华西能源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海昕能”)及其股东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现金出资14,210万元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广东博海昕能其他股东同时等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博海昕能注册资本由58,450万元增加至87,450万元,华西能源所持广东博海昕能49%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9日。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14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在手项目订单的顺利执行,支持子公司快速成长;有利于子公司市场开拓,提高子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子公司稳步发展;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和稳步发展。(2)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担保有关规则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华西工程提供担保。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增资广东博海昕能有利于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其在手项目建成并尽快产生效益。(2)增资有利广东博海昕能更加快速的发展和综合实力提升,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49%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3)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增资广东博海昕能。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6%。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工程”)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承接公司工程总包等主营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计划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扶持子公司成长,公司计划为华西工程上述银行授信申请提供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期限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专项用于华西工程开立保函、办理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6日

 注册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法定代表人:杨春乐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厂工程项目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总承包,节能减排项目总承包,环境工程总承包以及工程设计咨询,电站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自营对外进出口贸易,对外承包工程。

 与本公司关系:华西工程为华西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副总裁杨春乐先生兼任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股权结构:华西能源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6月30日,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338,462,170.73元,净资产398,781,452.78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00,669,792.05元、净利润65,771,383.5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

 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签署担保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董事会认为:(1)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华西能源实施专业化分工管理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专业承接公司工程总包等主营业务。华西工程正处于业务发展阶段、订单充裕,需要投入资金以推动其在手项目订单的顺利执行。(2)公司为华西工程提供担保有利于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扶持子公司成长,提升子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三大板块”协同发展战略;(3)子公司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高,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步发展。(4)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2、监事会认为:(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在手项目订单的顺利执行,支持子公司快速成长;有利于子公司市场开拓,提高子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子公司稳步发展;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和稳步发展。(2)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担保有关规则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华西工程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51.12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5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3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77,900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金额77,000万元、对其他方的担保金额0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出资14,210万元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2、本次投资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推动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在手垃圾发电BOT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与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海昕能”)及其股东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现金出资14,210万元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广东博海昕能其他股东同时等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博海昕能注册资本由58,450万元增加至87,450万元,华西能源所持广东博海昕能49%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2、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毛继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2%,截至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的对外投资总额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2.29%(不含本次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登记住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大厦1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炜樑

 注册资本:58,450万元

 成立时间:2009年8月14日

 主营业务:环保行业及新能源投资,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节能工程施工及运行维护服务;污水处理、清洁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采购及销售:环保设备、节能设备、环保材料、节能材料、工程材料。

 2、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4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兼任广东博海昕能董事;董事、总裁毛继红先生兼任广东博海昕能董事长。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下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28,564.93万元、净资产46,370.84万元,2017年1-12月,广东博海昕能实现营业收入6,062.81万元,净利润-3,331.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14,210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出资。根据各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可分次增资,最迟于2019年6月前到位。

 3、华西能源以现金出资14,210万元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广东博海昕能其他两股东同时等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博海昕能注册资本由58,450万元增加至87,450万元,华西能源所持广东博海昕能49%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增资完成后股权构成如下:

 ■

 4、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博海昕能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保持不变。

 5、合同生效条件:经相关各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董事会认为:(1)广东博海昕能为公司合营企业,主营清洁能源、新能源环保业务,其市场定位清晰、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前景较为广阔。(2)广东博海昕能拥有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全部建设运营后,预计可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求增大。(3)公司增资广东博海昕能是为解决其在建和筹建项目所需资金缺口,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和开工进度。(4)广东博海昕能其他两股东等比例参与增资,共同担负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履行股东责任,增资公开、公平,符合市场原则。(5)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49%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认为:(1)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是为快速解决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降低融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合营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合营企业开拓新的市场,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2)本次增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无异议。

 3、监事会认为:(1)公司增资广东博海昕能有利于合营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其在手项目建成并尽快产生效益。(2)增资有利广东博海昕能更加快速的发展和综合实力提升,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49%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3)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增资广东博海昕能。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1、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除广元项目已点火投运外,尚有佳木斯、肇庆四会、肇庆高要、吉林舒兰等发电项目正在建设或筹建过程中。由于在建和筹建项目同时推进,其自有资金不足,对资金需求较大;全部依靠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既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又将加大项目投资建设成本,项目建成后还款压力大,不利于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时,向金融机构申请大额融资需要一定审核时间周期,不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公司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有利于快速解决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缺口,降低融资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并产生效益。

 3、公司持有广东博海昕能49%的股权,合营企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增长,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效益最大化。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且分批出资,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2018年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尽管广东博海昕能在手垃圾发电BOT项目订单较为优质,由于电厂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过程控制复杂,广东博海昕能在电厂投资建设管理等方面与行业领先企业尚存在一定差距;增资后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能否准确把握发展机会、推动项目又快又好地建成投运并产生预期收益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广东博海昕能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宏观调控、行业竞争加剧、外部社会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垃圾资源不足等对其电厂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

 4、广东博海昕能还可能面临内部经营团队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其未来经营业绩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7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7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15,684.08万元,明细如下表:

 ■

 3、公司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5,684.08万元,将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624.49万元,相应减少2017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24.49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说明

 1、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5,89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表,2017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余额68,026.77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期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893.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77.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2、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应收账款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

 四、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1、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2017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减值准备共计15,684.0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资产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有关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更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

 2、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完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了稳健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则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异议。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0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15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15:00至2018年3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公司章程》(修订稿)

 3、审议《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资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三分之二通过。议案3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4为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对应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3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3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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