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披露2018年1月快递服务业务经营简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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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