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09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2月9日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6日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兴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以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该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6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12.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366,664.2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303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届满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2日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将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阳 李大福 贾男

 2018年2 月9日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阳 李大福 贾男

 2018年2月9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08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9日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8年2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8年2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修改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8年2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8年2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定于2018年2月27日于成都市青羊区成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下列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22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4.《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0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批发零售钢材、塑料制品、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电产品;批发零售钢材、塑料制品、货物进出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二、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事宜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简称“章程(草案)”),现将本次拟修订的章程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章程修订情况

 1. 修订章程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并于2018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到16,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变更的经营范围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2. 章程修订具体内容

 ■

 二、 本次章程修订的审议程序

 本次章程修订事宜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部件”)增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2.9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366,664.2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303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增资计划

 (一)增资对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9689025119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永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兴业七路18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机电产品;销售:钢材、塑料制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资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增资计划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并专项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货币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用于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资资金专项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四)增资对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

 ■

 增资后:

 ■

 四、本次增资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与增资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资金的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专项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动力部件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的发展。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将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0.00万元对该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计入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1、西菱动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西菱动力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动力部件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西菱动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二)《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三)《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8-01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2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 年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2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2018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12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28-87078355

 传真:028-87072857

 电子邮箱:friend-yh@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

 邮政编码:610073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733”

 2、投票简称为“西菱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股东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2月23日 16:00之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菱动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西菱动力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菱动力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4,0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2.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472,366,664.2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月10日对西菱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303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18年1月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西菱动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4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上述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同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拟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西菱动力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文件,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西菱动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方磊余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菱动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规定,对西菱动力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部件”)增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6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菱动力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4,0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12.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472,366,664.2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月10日对西菱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303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18年1月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全资子公司动力部件。

 (二)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专门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16,200.00万元对该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动力部件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专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96890251192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兴业七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魏永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机电产品;销售:钢材、塑料制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的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专项用于“发动机皮带轮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动力部件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对动力部件支付增资款后一个月内,由公司、动力部件、保荐机构和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六、本次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动力部件增资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增资事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西菱动力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文件,保荐机构认为:

 1、西菱动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西菱动力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动力部件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西菱动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署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方磊余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公告编号:2018-01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6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12.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633,335.7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366,664.2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303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方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能够随时变现,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

 2、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拟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西菱动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二)《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