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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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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5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尹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科技”)拟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同意融钰科技拟与宁波融圣拓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融圣拓”)共同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天津融钰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其中,融钰科技出资510万元,出资比例为51%;宁波融圣拓出资49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2月13日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2月13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由于存在产业链上下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融钰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博胜”)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宁波梅山海淘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海淘车”)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融钰博胜向梅山海淘车采购平行进口车,能够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获得稳定的车源,能够有效降低公司成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融钰博胜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梅山海淘车进行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2月13日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2月13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2月13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6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延伸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融钰集团”)产业链,完善产业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科技”)拟与宁波融圣拓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融圣拓”)共同合作设立天津融钰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其中,融钰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510万元,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51%,乙方出资490万元,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49%。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尹宏伟先生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与宁波融圣拓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相关事项的有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AGLA596

 名称:宁波融圣拓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89弄21号10幢112室托管2331(商务托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善东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合伙期限:2017年12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电子产品的网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主要合伙人信息:

 ■

 宁波融圣拓凭借对电子商务、广告营销领域的深刻理解及专业服务经验,深入研究客户内在需求,紧随行业发展,与时俱进,不断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广告营销服务。

 宁波融圣拓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宁波融圣拓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拟成立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融钰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李善东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融钰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51%股权;宁波融圣拓以自有资金出资,持有49%股权。

 注:最终信息以工商登记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的为准。

 合资公司方案主要内容:

 A、合资公司定位:金融科技领域营销服务提供商。

 B、合资公司股东: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由双方合资成立;

 2、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占股51%;

 3、宁波融圣拓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49%。

 C、合资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融钰科技委派2名董事,具体人员为季讬先生及余国华先生,宁波融圣拓委派1名,具体人员为:江国萍女士,董事长由宁波融圣拓委派的江国萍女士担任;

 3、公司设监事1名,由融钰科技委派,具体人员为:杨毓哲先生;

 4、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具体人员为:李善东先生。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宁波融圣拓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在金融科技领域的优势,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的公司”)大力发展金融科技的营销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2、公司设立

 2.1甲乙双方设立公司的实际名称以营业执照最终记载为内容准。

 2.2甲乙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双方出资比例如下:

 甲方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甲方的注册资本金在甲乙双方新设立公司开业3个月内分40%、30%、30%共3期到位,并完成实缴。乙方将在甲乙双方新设立公司开业1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金中的100万元的实缴工作,后续乙方将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将剩余注册资金实缴到位。

 3、公司成立

 3.1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双方成为公司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权益并履行相应义务。

 3.2甲乙双方按认缴出资比例确定持股比例,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双方义务

 4.1公司成立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4.2乙方保证自签署本协议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尽勤勉义务,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5、股权转让

 5.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股权。

 5.2股东向公司股东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需要经全体股东事先书面同意。

 6、权利义务的转让

 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变更。

 7、协议的终止

 7.1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予以终止。

 7.2若发生违约方对本协议和/或相关交易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违反(包括未能根据本协议和/或相关交易文件出资),本协议可由非违约方予以终止,但前提是非违约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列明违约情况、且违约方仍未能在收到通知后叁拾个自然日内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

 8、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9、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或相关交易文件的解释或履行导致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争端或权利主张,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但如双方未能在叁拾个自然日内解决该等争议,则应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其他

 10.1本协议在公司设立阶段及设立完成后公司有效存续期间均对以上双方具有约束力。

 10.2除非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署,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无效。

 10.3本协议构成对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所需的最终交易文件的补充并为交易文件提供基础。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与任何交易文件中的任何规定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则应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除非本协议明确规定或双方另行书面同意。

 10.4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为或成为全部或部分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将并不因此受到任何影响或减损。

 10.5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和撤销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合同、协议、通信及条款草案。

 10.6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成立,自甲方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

 10.8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以上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融钰科技与宁波融圣拓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确立了与宁波融圣拓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立足自身优势和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各方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延伸,增强双方的盈利能力。

 (2)本次拟成立的合资公司天津融钰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属于金融科技领域营销服务公司,成立后借助公司优质的金融领域资源以及宁波融圣拓广泛的媒体平台资源,可以达到强强联合的目的,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培育打造极具市场竞争力的金融科技领域营销服务公司,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3)融钰科技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能够实现融钰科技及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营销服务业务的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未来将为融钰科技及上市公司提供更加优质、便捷、低成本的获客通道及宣传渠道,同时能够为提高融钰科技及公司盈利水平提供强大助力。

 (4)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六、成立合资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融钰科技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可能会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强化内部管理,同时注重高端人才的吸收和引进,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以降低和防范相关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7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融钰集团”)控股子公司宁波融钰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博胜”)主要从事平行进口车销售业务。由于存在产业链上下游关系,融钰博胜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宁波梅山海淘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海淘车”)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系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融钰博胜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融钰博胜201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D6L4R

 名称:宁波梅山海淘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海兰路55号1幢01室12-1-1

 法定代表人:黄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8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汽车用品、针纺织品、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润滑油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二手车经销;会展策划;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流信息咨询,翻译服务;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林明军、安达、伍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梅山海淘车资产总额为15,199,204.73元,负债总额为1,519,5121.4元,营业收入为243,415,846.5元,净资产为4,083.33元,净利润为-943,574.67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梅山海淘车系北京海淘车咨询有限公司与宁波高新区大德众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北京海淘车咨询有限公司为宁波海淘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融钰博胜系公司与宁波海淘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飞扬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融钰博胜51%股权,宁波海淘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融钰博胜37%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梅山海淘车属于融钰博胜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梅山海淘车属于宁波海淘车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宁波海淘车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专注于建设汽车电商平台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商务部最新批准的平行进口车试点企业,是中国最大的平行进口车电商平台之一。梅山海淘车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融钰博胜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融钰博胜正常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融钰博胜向关联方梅山海淘车采购平行进口汽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融钰博胜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分次与梅山海淘车签署相关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梅山海淘车是宁波港平行进口车试点企业,可享受落地保税政策,同时拥有稳定的海外车源渠道,融钰博胜向梅山海淘车采购平行进口车,能够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获得稳定的车源,能够有效降低公司成本。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钰博胜与梅山海淘车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融钰博胜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控股子公司融钰博胜与梅山海淘车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融钰博胜实际经营需要。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融钰博胜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梅山海淘车进行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8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5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4日~2018年3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4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8号IFC大厦A座3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8年2月13日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0432-64602099)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3月2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融钰集团证券部,邮政编码:132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8号IFC大厦A座36层

 3、现场登记时间:

 2018年3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432-64602099

 邮箱:ryjt_zqb@163.com

 联系人:黄佳慧、姚恒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融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9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董事及监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科技”)对法定代表人、董事及监事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融钰科技的法定代表人由“尹宏伟”变更为“季讬”;监事由“王龙”变更为“吴博”;设立董事会,成员为“季讬、李燕京、余国华”。融钰科技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及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85451942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9号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季讬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26日

 营业期限:2014年02月26日至2029年02月25日

 经营范围:电气、工业自动化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0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29)。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目前,汇垠日丰暂未减持公司股份,共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8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汇垠日丰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

 2、公司将继续关注汇垠日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1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钰集团”、“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就《关注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核实,根据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对《关注函》中有关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披露如下:

 1、2017年12月6日,你公司因拟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申请股票停牌,并于2017年12月26日和2018年1月9日因拟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申请股票停牌和继续停牌,2018年2月1日因以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停牌。请结合你公司上述筹划事项的进展情况,分析说明其时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必要性、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本次停牌事项的预计复牌时间。

 回复:

 (一)申请股票停牌的必要性

 1、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依据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易”)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上海诚易本次受让公司15%的股权,目前上海诚易正在与汇垠日丰及资金方商议款项的支付批次及具体时间安排,汇垠日丰将在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后的当日或不晚于次一交易日,与上海诚易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窗口就标的股份实际交割股数转让事宜递交材料,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相关事项。预计股权交割完成时间将不晚于2018年4月中旬。

 因所筹划事项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属于重大事项,且申请停牌时本次实际控制权变更涉及的股权转让条款关键内容,如转让股份的比例、数量、每股价格均未确定,前述关键条款所涉及的内容均属于保密信息,可能会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后公司依据如上规定于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原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之补充公告》、《关于原第一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之补充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7-132、2017-133、2017-134、2017-135、2017-136)。

 2017年12月29日,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一)》(公告编号:2017-140)。

 2、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1)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

 目前,公司与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管”)、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象投资”)仍在进一步沟通关于并购基金出资进度、管理模式、双方权利义务划分、收益分配等相关方案具体细节。如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尽快与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启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流程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因所筹划的拟发起设立并购基金预计规模较大,基金总金额较高,涉及的合作方较多,且申请停牌时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约定,收益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尚未确定,前述事项所涉及的内容均属于保密信息,且可能会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并于2018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拟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2)拟收购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2018年1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融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科技”)与杭州好望角苇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江田签署了《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融钰科技及交易对方仍在对交易细节等具体内容进行沟通、磋商。公司投资部、董秘办及财务部已经初步完成了对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科技”)的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将尽快聘请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对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融钰科技将尽快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及时启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流程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因公司所筹划的如上对外投资事项,预计金额均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标准,属于公司创新科技板块的重要业务资源,对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且申请停牌时标的资产估值、交易对价等关键条款尚需进一步协商和沟通,由于上述条款所涉及的内容均属于重要信息且为保密信息,预计会对公司股价影响较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并于2018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3、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对交易方案等内容进行沟通、磋商。因公司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预计交易金额较大且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与相关各方正在就该事项涉及交易方式、交易对方、交易方案等内容进行沟通、磋商,因项目正在筹划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复牌或继续申请停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本次停牌事项的预计复牌时间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目前上海诚易正在与相关资金方进行洽谈,以确定具体的交易细节及方案。上海诚易及汇垠日丰也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相关事项。

 关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公司一直正在积极推进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公司将加快方案具体细节内容的磋商进度,并尽快与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收购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公司也将尽快聘请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融钰科技将尽快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收购协议。

 关于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对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磋商,并积极推进本次收购事项的谈判进程,尽快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待确定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或者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请你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对与股票停牌相关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详细说明你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就防止停牌时间过长已采取的措施以及是否存在以申请停牌代替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保密义务的情形。

 回复:

 公司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建立了严格、健全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

 经自查,公司的停牌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充分披露了相关合作事项的风险。在上述停牌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并依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同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员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员已经进行了登记并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不存在以申请停牌代替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保密义务的情形。

 为防止停牌时间过长,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收购资产事项的谈判进程,待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后,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或者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3、请你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十四条第(四)款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证监会公告﹝2011﹞5号)的规定,核实上述交易及你公司近期的其他交易事项是否属于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并请你公司律师出具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上述交易情况

 1、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

 公司拟与财通资管、仪象投资共同合作设立并购基金,并购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为软件及信息技术产业相关领域。

 2、收购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2018年1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融钰科技与杭州好望角苇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江田签署了《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框架协议》。融钰科技拟收购杭州好望角与王江田持有的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3、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司在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标的资产属于创新科技行业,公司已与交易对手方在本次交易的谈判过程中就履行保密义务达成一致。

 (二)公司12个月内(截至2018年2月8日)的其他交易事项

 1、2017年4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智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容科技”)与江西物云大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云大智”)共同出资设立江西赣鄱政务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鄱大数据”),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智容科技持股60%,物云大智持股40%。

 2、2017年5月26日,公司与宁波海淘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淘车”)、北京云飞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飞扬”)共同出资设立宁波融钰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胜汽车”)。其中,公司出资51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海淘车出资370万元,出资比例为37%;云飞扬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为12%。

 3、2017年6月13日,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融钰华通(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华通”)自有资金5,000万元与仪象投资共同发起设立舟山仪象融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规模拟为50,000万元。

 4、2017年6月13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发起设立承德融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小贷”),拟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融钰小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2017年11月1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589.21元购买北京陆陆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陆陆捌”)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北京陆陆捌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2017年11月10日,公司拟收购财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龙基金”)60%股权。收购完成后,财龙基金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2017年12月1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38.97万元受让中远恒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恒信”)51%股权。收购完成后,中远恒信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2018年1月22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900万元受让乾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康金融”)43.33%的股权并以人民币1,500万元向其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融钰集团将合计持有乾康金融 51.43%股权,乾康金融将成为融钰集团控股子公司。

 9、2018年1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融钰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创新”)拟以自有资金发起设立浙江融钰晟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钰晟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上述交易及其他交易事项是公司围绕打造“产业场景+大数据科技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的产融结合的场景金融新生态体系的战略目标而进行的,按照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金融服务板块:包括①发起设立承德融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②收购财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③受让中远恒信51%股权;④受让乾康金融股权并增资;⑤设立浙江融钰晟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收购不同领域金融牌照业务,其中,收购财龙基金为公司在公募股权领域进行布局,受让中远恒信股权和融钰晟通为公司在私募股权领域,融钰网络小额贷款为互联网小贷领域,乾康金融为金融风控领域,具有较高的协同性和延伸性。但是,上述交易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且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关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规定,不构成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在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创新科技板块:包括①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本并购基金投资方向拟定为软件及信息技术产业相关领域;②收购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杭州驭缘是一家致力于品牌创意创新、多平台联合运营、跨界营销联合、高新技术开发于一身的创新型营销服务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拥有汽车全电商产业链业务的标杆企业;③设立江西赣鄱政务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赣鄱大数据主要业务为政务信息化系统的研发、实施、维护工作;④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拟收购的资产属于创新科技行业。

 其中,上述交易主要围绕金融科技创新领域,虽具有较高的协同性,但属于不同的细分领域,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且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关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规定,不构成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在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汽车消费产业场景领域:包括①设立宁波融钰博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博胜汽车主要业务为平行进口车及高端进口车的销售;②设立舟山仪象融钰投资合伙企业,该产业基金的投资领域为汽车金融产业;③购买北京陆陆捌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陆陆捌主要运营SUV汽车网(www.suv.cn)PC端及WAP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互联网门户平台。

 其中,上述交易围绕汽车产业消费场景展开,具有协同性和延伸性,但属于不同的业务范围,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且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关于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规定,不构成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在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三)近期上述交易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

 目前融钰集团与财通资管、仪象投资仍在对设立并购基金方案具体内容,包括基金规模、出资方式、出资进度、存续期限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磋商,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及文件,且是否能够签署存在不确定性。综上,在各方确定并购基金方案内容且相关指标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前,本次设立并购基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收购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杭州驭缘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的比例如下:

 ■

 注:杭州驭缘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2017年未经审计数据,营业收入为2016年经审计数据(瑞华浙审字【2017】33090018号《审计报告》);融钰集团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为2016年经审计数据(众会字【2017】第2775号《审计报告》)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因此,本次融钰集团全资子公司融钰科技收购杭州驭缘51%的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

 融钰集团已与本次收购创新科技行业资产事项的交易对手方就履行保密义务达成一致,随着筹划的进行,不排除本次交易构成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的可能性,亦不排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可能性。

 (四)律师意见

 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重大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律师认为:“1、融钰集团已与本次收购创新科技行业资产事项的交易对手方就履行保密义务达成一致,随着筹划的进行,不排除本次交易构成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的可能性,亦不排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可能性。

 2、融钰集团全资子公司融钰科技收购杭州驭缘部分股权事宜与公司12个月内的其他投资事项不构成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

 3、融钰集团全资子公司融钰科技收购杭州驭缘部分股权事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融钰集团、财通资管、仪象投资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宜与公司12个月内的其他投资事项不构成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

 5、在融钰集团与财通资管、仪象投资确定并购基金方案内容且相关指标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前,本次设立并购基金事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综上,截至目前,上述交易及公司近期的其他交易事项不属于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投资或购买,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4、请你公司全面披露上述交易的资金来源情况,直至披露到来源于相关主体的出资比例或借款明细。相关资金是否已经认缴或划拨到位。

 回复:

 (一)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

 依据汇垠日丰与上海诚易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将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的60个交易日内,即2018年4月3日前,上海诚易分不超过4次向汇垠日丰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按照交割时间安排,以及上海诚易的资金来源安排,上海诚易股东尹宏伟、夏鑫禹将先行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缴纳注册资本5亿元,该款项将用于支付本次股份转让部分价款。其中,尹宏伟出资来自于其控制的公司创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的信托借款,该信托借款意向认购方为北京聚源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锦德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期限1年,按照市场利率确定融资成本,夏鑫禹出资来自于自有资金。该借款将于近期到位,到位后尹宏伟将及时认缴上海诚易注册资本5亿元。

 上海诚易本次受让公司15%的股权,总对价为20.16亿元,除上述5亿元出资外,上海诚易预计将从银行或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利率进行融资,预计借款期限不超过一个月,预计最后一笔款项到账日将不迟于2018年3月末。

 (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事项

 目前公司与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在对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的具体方案内容进行进一步磋商,方案确定后,公司将与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并购基金将采取募集方式发起设立。按照交易各方目前初步确定的方案,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拟作为劣后级出资人,在履行相关审议流程后将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截至目前,因该事项尚处于商谈阶段尚未启动出资事项。后续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收购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融钰科技与交易对方正在就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具体细节进行沟通、磋商,且公司已经对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初步尽职调查工作,后续将尽快聘请专业审计、评估机构对杭州驭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融钰科技将尽快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在履行相关审议流程后将按照双方协议约定使用自有资金履行出资义务。截至目前,该事项尚未到达出资阶段,相关款项尚未划拨到位。

 (四)筹划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

 因公司本次与收购资产相关的重大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暂不涉及资金认缴或划拨事项。

 5、请你公司核实,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垠日丰”)其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如存在该情形的,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根据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确认函》,汇垠日丰确认:“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

 6、请你公司核实,你公司董事长尹宏伟持有汇垠日丰份额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如存在该情形的,请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

 根据公司董事长尹宏伟先生出具的《确认函》,尹宏伟先生确认:“本人持有的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不存在权利受限或处置风险的情形。”

 7、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截止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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