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临2017—122”《关于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信号系统中标公示期结束的公告》,现该项目已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进展概述
1、项目预中标情况
2017年11月24日,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发布《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公告》,确定公司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情况
2017年12月5日,公司收到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纸质《中标通知书》(标段(包)编号:0682-17412017001),确定公司为“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信号系统的货物采购及服务”的中标人。
3、项目合同签署情况
2018年2月11日,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完成了《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信号系统采购合同》的签署。该合同约定,由公司为上述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上述合同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签订对方基本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时间: 2016年4月21日
2、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B3X01
3、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领先国际贸易中心1幢403室
5、法定代表人:徐永祥
6、经营范围: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建设、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为公司向“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主要包括设备主体、设备附件、材料、备品备件、相关软件和技术文件及技术服务等。
2、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肆拾捌万叁仟零伍拾贰元整(即:人民币192,483,052元)。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5.99%,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8年度及未来会计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