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公司监事谷晓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谷晓嘉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新补选的监事就任前,谷晓嘉女士仍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辞职后,谷晓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谷晓嘉女士通过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233,94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58%。其配偶李宗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8,200,68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通过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国通信托·恒升30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通信托·恒升30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628,268,54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41.00%;通过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645,96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6.57%。截止目前,谷晓嘉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谷晓嘉女士将继续履行本人做出的承诺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谷晓嘉女士辞去监事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公司对谷晓嘉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杜琼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杜琼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杜琼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杜琼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杜琼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董事候选人。截至本公告日,杜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杜琼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考虑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已运营两年有余,且重心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周新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及在下属子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周新基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选举董事长等后续相关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副董事长雷平森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鉴于周新基先生目前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期限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周新基先生持有本公司139,746,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截止目前,周新基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周新基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周新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周新基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0)。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21日至2018年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2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政局北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登记时间:2018年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6、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政局北楼八楼)。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政局北楼八楼)
(2)邮编:221400
(3)联系人:苏熳、程丹
(4)联系电话(兼传真):0516-81619810
(5)邮箱:suman@biconjs.com、chengdan@biconjs.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必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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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如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照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