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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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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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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光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林证券授权蔡晓涛先生(后附简历)接替吴光琳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黄萌先生、蔡晓涛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8 年12 月31 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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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蔡晓涛先生简历

 蔡晓涛先生:保荐代表人,华林证券投行一部执行副总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禾盛新材非公开发行、中孚实业配股、世嘉科技IPO、拓普集团IPO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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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2月26日10:00时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8年2月25日15:00至2018年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与日本电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关于与日本电业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上述提案1和提案2为特殊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3和提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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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2月24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塘西路28号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151

 联系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8年2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151

 联系人:康云华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96”,投票简称为“世嘉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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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提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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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年 月 日

 附件三: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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