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的公告

 ■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姜雪飞先生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现主要从事印制线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在国内外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迅速,2013年至2016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72%。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9,454.11万元至46,969.17万元,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区间为5%至25%。关于公司2017年公司业绩预告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章节。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投控股”)、深圳市同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威创业”)、深圳市超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淦贸易”)、彭卫红、余忠、邓峻、袁进、彭建均、张庭主、严安辉、杨林、白会斌、汪广明、刘保海、王俊浩、尹建华、赵金秋、谢华、王剑峰19名股东合计持有的68,695,118股股票已于2017年10月12日解除限售。公司董监高个人持有的股份按上一年年末持股总数的25%解除锁定。除上述情况外,本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变更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1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姜雪飞先生、朱雪花女士、余忠先生、汪姜维先生四位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进行了充分讨论,参与沟通讨论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参与讨论的董事达成一致意见,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变更后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提议人姜雪飞先生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

 更正后: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