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8-01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药品GMP认证经审查,符合药品GMP认证管理有关规定。截止公告发布日,公司已取得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证书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
认证范围:滴眼剂(含前处理和提取)
证书编号: ZJ20180023
有效期至:2023年02月08日
二、生产线、计划生产品种及设计产能
■
三、主要生产品种的市场情况
■
注:1、表格第四列“主要生产厂家”信息主要来源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2、因公司2015年生产线技术改造和2017年滴眼剂车间实施GMP改造,珍珠明目滴眼液在2015年至2017年分别销售1145.57万元、2370.41万元及2102.24万元(未经审计)。另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售数据。
四、对上市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取得新版药品GMP证书,有利于保证其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但由于医药行业的固有特点,产品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环保因素、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8-012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
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天目药业”)于2017 年3 月25 日发布《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0),公司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华泽”)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计划自2017年3月24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天目药业2%-5%股份。
2018 年2 月12 日,公司收到股东汇隆华泽《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汇隆华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二)此次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汇隆华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355,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汇隆华泽对中国证券市场持乐观态度,看好天目药业长期表现。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次汇隆华泽拟增持的股份种类为天目药业普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汇隆华泽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计划自2017年3月25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天目药业2%-5%股份(天目药业自 2017 年 3 月 2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3 日期间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根据相关规则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2018年2月12日,汇隆华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43,732股,累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具体增持过程如下:
■
截止2018年2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汇隆华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799,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
四、其他说明
1、汇隆华泽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汇隆华泽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