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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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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8-017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揭阳市政府签署《关于共同开发揭阳滨海新区
粤东新城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揭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揭阳市政府”)(以下合称“双方”)为共同追求实现《揭阳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目标,签署《关于共同开发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中涉及各项后续事宜,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名称:揭阳市人民政府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共同追求实现《揭阳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目标,并根据具体合作协议的约定,各自承担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的开发建设工作任务。

 双方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组,共同加快推动粤东新城管理机构组建方案、“关于支持揭阳滨海新区加快粤东新城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粤东新城开发管理相关条例和开发公司组建方案等文件的审定和实施。

 双方拟根据工作进展,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推动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各阶段建设任务的落实。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仅为约定双方之间的合作原则,明确双方合作的基础。实施具体合作项目时,双方需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该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共建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是公司复制蛇口模式的又一案例,有利于公司发挥在产融结合、产城联动、产网融合等领域的经验和优势,为粤东新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属框架性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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