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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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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保险中介乱象 股东资质划“红线”
□本报记者 程竹

 □本报记者 程竹

 

 近几年,保险中介“牌照”价格水涨船高的同时,中介市场乱象频出。保监会日前发布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多位险企人士表示,在连续多年的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基础上,保监会划出了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红线,实现了从“主要管机构”到“重点管业务”的转变,将进一步规范保险经纪业务,防范风险。

 股东资质划“红线”

 分析人士指出,新规进一步加强了对股东资质的审查和分类监管的思路。两项新规要求保险经纪机构股东和保险公估机构股东或合伙人出资要用自有资金,注册资本和运营资金必须托管。

 2017年,一些保险公司竞相申请保险中介牌照,其中,安心财险、恒邦财险、国寿财险、华海财险、中国大地保险以及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的太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股东的保险中介机构均获批成立。与此同时,社会资本也纷纷看好保险中介牌照,除直接申请牌照外,通过出资认购等方式参股或收购保险中介公司股权成为进入保险业的新入口。

 两项新规均采用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审查股东资质,为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机构的股东或合伙人画实四条监管红线:最近5年内受到刑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或者最近5年内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等。

 保监会相关人士强调,新规则进一步强化了对出资真实性和股东资质的审查,要求保险经纪机构和公估机构股东或合伙人出资必须是真金白银,须提供相应的银行流水。这将进一步做实穿透式审查,防止动机不纯的资本进入。

 重拳监管中介乱象

 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仍然处于粗放型的发展阶段,发展质量和竞争水平还不高。部分保险中介公司采取了一些不规范的竞争行为。如一些保险中介打着“创新”的幌子,从事非法集资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还有一些保险中介以手续费返还争抢客户和业务,部分保险经纪公司利用自身渠道优势在某些领域垄断经营,扰乱竞争秩序。

 针对上述乱象,《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对于保险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手段。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强调,要在连续多年的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基础上,瞄准乱象、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画实监管红线,做到严查重处。继续加大整治违法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痼疾力度。继续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检查,深入开展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合规性检查、保险中介互联网业务检查以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管理规范性检查,各保监局也要针对辖区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检查。

 保险中介或现两极分化

 相关研究显示,2011年至2017年7年间,我国保险中介渠道保费收入已由1.23万亿元增至2017年前三季度的2.68万亿元。同时,保险中介也进入了平台经济的大时代。2017年,获保监会批复成立的保险中介公司有25家,包括10家代理公司,14家经纪公司、1家公估公司。资本正大量涌入保险中介行业,其中不乏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大佬身影。

 业内人士预计,此次两项新规允许设立区域性保险经纪和公估公司,可以预计保险中介机构将迎来扩容潮,将大大缓解目前牌照难求的局面。

 2018年,保监会将全面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要以继续推进全国性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中介云平台等基础设施平台建设。树立沙盒监管思维,为保险中介机构营造改革创新的监管环境。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监管的方式不同,在加强行为和业务监管的同时,也要考虑其作为中介机构的灵活性,保持其应有的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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