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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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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0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仍在积极筹划项目发行,而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过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0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志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1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聘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的审计独立性;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和时间安排方面无法满足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等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为公司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总部位于北京,在深圳、香港、上海、广州等国内外城市设有分支机构或联系机构,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排名长期稳居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前十。

 三、改聘审计机构履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与原审计机构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同意。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了解和沟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5、公司独立董事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改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1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其新建成的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销售房产情况

 1、拟销售房产的建造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办公场地的需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迪嘉”)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数字”),其中,公司占易尚数字51%的股权,盛迪嘉占易尚数字49%的股权。

 2015年9月16日,易尚数字以人民币8.09亿元竞得深圳市宝安中心区A002-0047宗地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深地合字(2015)1012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粤(2015)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62689号不动产权证书。该土地用于建设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即:易尚创意科技大厦、易尚中心),该宗地面积为6026.38平方米,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使用年限40年(即:从2015年09月16日至2055年09月15日),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6170平方米(其中:商业≦2000平方米,办公≦34170平方米)。

 2016年8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同意易尚数字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易尚创意科技大厦进入全面建设阶段。目前,易尚创意科技大厦主体工程已经封顶。

 2、拟销售房产的预售备案情况

 按易尚数字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署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深地合字(2015)101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建成后约10850平方米房产可公开销售,其中办公部分约8682.54平方米,商业部分约2167.46平方米。本次拟销售的是办公部分房产,共约8682.54平方米。目前,该部分房产已取得深圳市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深房许字[2018]宝安001号)。本次拟销售房产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名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

 房产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

 房产性质:办公;

 房产数量:98套;

 房产面积:8682.54平方米;

 备案均价:每平方米79999.00元,每套备案价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核准的价格为准。

 二、拟销售房产定价依据

 本次拟销售房产的最终成交价格,在不高于备案价的基础上,由交易方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房产销售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销售房产的目的

 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5.57万平方米,上述房产销售后,剩余部分房产仍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办公场地的需求。销售上述房产,有利于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减少银行贷款,减少财务费用,优化资产结构,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四、销售房产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品牌终端展示、循环会展、虚拟展示等。销售上述房产,有利于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减少银行贷款,减少财务费用、优化资产结构,更好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如上述房产按以上定价原则在2018年顺利销售并及时收到销售款项,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性现金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重要的影响。

 五、销售房产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销售房产的价格,在不高于备案价的基础上,由交易方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成交时间、成交数量、购买方等尚未确定,房产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易尚数字拟销售新建成的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有利于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减少银行贷款,减少财务费用、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促进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要求。本次拟销售房产的价格,在不高于各套房产备案价格的基础,综合考虑市场行情,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各套房产的最终成交价格,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议案》。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拟销售房产的购买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与交易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拟销售房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房产销售的具体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

 鉴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仍在积极筹划项目发行,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即将过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2018年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2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5、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销售房产的议案;

 6、关于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2月26日16: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18年2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2月26日16:00送达)。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83830696-8022,0755-83830696-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51,投票简称:易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2月26日16: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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