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8-00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达的《关于下达2017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计划(第六批)的通知》(宁经信技改发【2017】402号),公司将获得流动资金贷款贴息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2日,公司2018-001号公告)。
2018年2月11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3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款项将冲减2017年度财务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