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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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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就《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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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因增加条款,有关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2月草案)》。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号)。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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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2月28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28日

 至2018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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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横河电机株式会社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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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2月28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09:30-10: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郎莉莎 电话:023-67033458 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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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于 2017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发布的《川仪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2018年 1月3日,公司将上述15,000万元中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发布的《川仪股份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2018年2月11日,公司将上述15,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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