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0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2月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与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与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0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莱茵体育,股票代码:000558)将自2018

 年2月13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洽谈投资合作事项,拟合作开发建设“莱茵体育·两江魅力——绿茵生活小镇”项目,因本次拟合作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 年 2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关于拟签署重大合同的停牌公告》(2018-006)。

 2018年2 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莱茵体育,股票代码:000558)自2018年2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1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切实推进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体育”)体育“空间+内容”商业模式,进一步夯实公司在体育金融领域布局,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股交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协议约定与浙江股交中心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体育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体育产权交易公司”)体育产权交易公司注册资本拟设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甲方: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290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7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债权、其他权益类产品及其衍生品的非公开发行、挂牌、转让、投融资、登记、托管、结算、过户、鉴证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投资等提供服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提供与前述业务相关的查询、信息服务、咨询、评级、财务顾问服务。

 浙江股交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是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批准设立,为省内股份公司和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投融资、股权转让交易、企业成长培育、规范治理等服务的新型区域资本市场,是浙江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不含宁波市)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公司与浙江股交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其各自经营领域中的市场优势,更好地开拓并推广体育类资产的挂牌及转让业务,使体育类资产具有市场化的流通性,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协商后,拟以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开始合作。为此,双方共同拟定相应的合作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1、关于合作公司的基本信息

 1.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下文简称“合作公司”】,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浙江体育资产交易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的名称预核为准。

 1.2 合作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实缴注册资本的比例以章程为准,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要求的最低实缴金额。

 1.3合作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设立,其中甲方持股55%,乙方持股45%。

 1.4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具体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1.5合作公司的注册地址暂定为杭州市西湖区。

 2、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的权利义务

 2.1.1负责合作公司的设立,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预核在内的所有工商注册登记中的事项,直至合作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2.1.2与杭州市西湖区相关部门洽谈办公场所的位置、租金及优惠政策等事宜。

 2.1.3按照合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及金额实缴注册资本。

 2.1.4负责合作公司管理层团队人员的物色及引进。

 2.1.5寻找优质的可供挂牌/交易的体育类资产在乙方交易平台进行挂牌/交易。

 2.1.6将在乙方交易平台进行挂牌/交易的体育类资产产品作市场推广。

 2.1.7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

 2.1.8遵守乙方业务规则,对于体育资产挂牌/交易有特殊性的,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有特殊操作。

 2.2 乙方的权利义务

 2.2.1按照合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及金额实缴注册资本。

 2.2.2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为合作公司对接的体育类资产的挂牌/交易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

 2.2.3推荐管理团队人员。

 2.2.4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

 2.2.5乙方作为交易平台,有权按照其收费办法收取经合作公司开拓的体育类资产挂牌/交易费用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

 3、特别约定事项

 3.1甲方致力于经营综合体育业务,希望通过挂牌/交易的方式提高体育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体育资源规模效益,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3.2乙方系于2012年设立,具有较好的交易场所经营经验,并具有完整成熟的交易场所必须的前、中、后台运营设施、团队与市场。乙方意欲开拓体育资产在其交易场所的挂牌/交易。

 3.3甲乙双方的合作系共同设立合作公司,以合作公司的名义开拓体育资产市场,并在乙方的交易场所进行产品交易。

 3.4甲方在浙江省内的体育类资产挂牌及转让业务必须通过乙方或合作公司完成。

 3.5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与其他任何一方主体在浙江省外从事体育类资产挂牌及转让业务的,必须以合作公司为出资主体成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一方主体以协议、共同设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形式,开展与合作公司同业或未同业但形成竞争的业务。

 3.7若合作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尚未成立,或成立后一年尚未开展具体业务,则3.4、3.5、3.6条款对甲乙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3.8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将积极推进以合作公司的名义申请“体育资产交易中心”的经营资质。乙方应在能力范围内提供协助与支持。

 3.9本协议不作为追究协议方违约责任的依据,相关合作事项的实施以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合作协议,是公司与浙江股交中心优势互补,围绕体育产权交易展开深度合作,开拓并推广体育类资产的挂牌及转让业务,有利于促进体育类资产市场化的流通性;双方将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共同探索拓展体育金融业务;本次合作及对外投资事项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市场竞争力,为公司体育产业市场占有率、营收能力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完成后,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整合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江股交中心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1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

 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体育产业“416战略”,推进公司“空间+内容”商业模式,推进重庆市两江新区体育产业集聚,促进体育休闲文化产业发展,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拟共同发起成立合作公司,拟以该合作公司为平台开发建设“莱茵体育·两江魅力——绿茵生活小镇”项目。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战略投资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公司的正式设立尚需得到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方可正式发起设立,有不确定性。

 3.本项目尚需办理工商行政登记、土地获取、施工建设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该项目后续将进入建设运营阶段,未来为公司带来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甲方: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6,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屋销售、租赁。

 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亦未与公司产生购销业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乙方: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一)拟投资项目

 1、项目名称:莱茵体育·两江魅力——绿茵生活小镇。

 2、项目内容:两江莱茵达国际足球青训基地、两江莱茵达体育馆、两江莱茵达休闲体育中心、两江莱茵达体育CBD(含智力运动中心、足球商学院、企业总部办公大楼、运动主题酒店等)、生态运动公园、商业服务、公建、居住等为一体的生态体育特色小镇项目,暂命名“莱茵体育·两江魅力——绿茵生活小镇”。

 3、投资额度:项目总投资约80亿元人民币。

 4、双方拟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龙盛新城核心区域及其周边共同整合规划适当规模土地资源,发展体育特色生活小镇;

 5、项目用地具体面积以及范围以双方按公开交易原则通过招拍挂或并购、重组方式实际合作取得的用地范围为准。项目具体规模及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合作取得的用地情况协商一致予以确定。

 6、双方一致认为共同投资打造的体育特色生活小镇内应有文体、商服、居住等类型物业项目。

 7、土地出让价格按土地公开出让或并购、重组的实际成交价格计算,支付方式与期限按出让地块公告与须知约定或并购重组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

 (四)项目建设的要求和进度计划

 1、建设要求:

 (1)两江莱茵达国际足球青训基地:10片以上11人制标准足球室外训练场,及基地相关配套建筑,包括教学楼、教研中心、康复理疗中心、室内训练馆、食堂、运动员公寓等。基地将结合乙方当前所拥有的国内、外足球俱乐部资源,打造以足球为特色、体教结合的国际足球青训基地,并创建国家级足球青训基地。同时,除计划引入重庆市职业女子足球俱乐部进行日常训练、教学、生活以外,还将以优质的英超俱乐部(南安普敦足球俱乐部)青训理念和运动机能训练为特色,以多语种文化学习、体育教育为要求,以升学、职业体育、高校运动员、海外留学为多元化出口,形成具有国际化、网络化、现代化的,面向青少年的足球特色多元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体育并轨融合发展,输出优秀的、身体健康的、高素质的足球特色人才和专业足球运动员。

 (2)座席数不少于8000席的大型综合性体育馆一座。建设要求满足斯坦科维奇杯洲际篮球赛、冰上运动项目(如冰球、冰壶、花滑等项目)、冰上演艺秀等高端品牌赛事、演艺活动场地需求,以丰富新区业余文化生活。

 (3)两江莱茵达运动休闲中心项目,打造成为以体育消费、体验为特色,服务周边社区群众健身、锻炼需求,涵盖购物、餐饮、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运动休闲综合体。

 (4)两江莱茵达体育CBD。建设内容包括:智力运动中心、莱茵达足球商学院、莱茵达西部体育产业总部大厦及体育主题酒店等。智力运动中心未来主要将提供各类棋牌、电竞类智力运动项目赛事、培训、研发、交流、活动等使用。莱茵达足球商学院包含教学、会议、办公、多功能用房、食堂、学员住宿等。拟将成为足球从业人员培训、学习的主要场所。莱茵达西部体育产业总部大厦包含莱茵达西部体育产业总部办公、西部体育产权交易中心办公等。

 (5)利用项目内延伸绿脉的山体、绿地等自然资源,结合各类运动小品、活动场地等,打造生态运动公园,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户外健身、锻炼、休憩和观光场所。

 (6)绿色康养社区将以绿色生态低密度建筑为主体,组团形成开放式布局,封闭式管理的高品质宜居生活场所。

 2、乙方按公开交易原则参与两江龙兴体育城项目重组流程

 (1)甲方拟在与重庆市德辉龙兴实业有限公司其余股东协商一致(下称“目标公司”),并报请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启动甲方实际控制下的目标公司重组程序。鉴于甲方股东均为国有独资企业,目标公司的重组需按法定程序经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以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形式引入合格主体控股经营目标,丰富目标公司旗下两江龙兴体育城项目体育内含,并以为契机共同推动该项目的建设进程。

 (2)在甲方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出让其持有部分目标公司股权或征集目标公司增资扩股对象后,乙方拟按公开交易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目标公司重组。

 (3)以上交易过程,需要经过第三方的审计和评估,并符合《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特色体育项目快速推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体育空间体量和体育产业综合建设运营能力,对公司体育“空间+内容”商业模式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持。该项目体量较大,既是对公司西南地区体育产业的开展和市场开拓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战略意义,又能对公司长期经济效益的显著提升起到积极作用。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尽快投入运营,以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提升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尚需办理工商行政登记、土地获取、施工建设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该项目后续将进入建设运营阶段,未来为公司带来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精诚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内外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加快项目建设前期报批工作节奏,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