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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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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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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我司决定恢复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具体措施如下:从2018年2月14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同时,在本基金恢复申购期间,暂停单日单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合计超过1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合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金额超过10,000元(不含),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

 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1月8日起,至2018年2月7日15:00止。2018年2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1497209782.2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497245005.64份的99.997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497209782.2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8年2月9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1月6日、2018年1月8日以及2018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的转型安排如下:

 1、赎回选择期

 自《关于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赎回选择期期间为 2018年2月14日至2018 年3月20日。在赎回选择期间,投资人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

 2、《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自原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起,《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3、恢复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生效日当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时间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广发鑫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国银行《关于广发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回复函》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

 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8年2月13日起,对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基金代码:005693),原份额转为A类份额,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份额。

 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两类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年费率为0.50%,托管费年费率为0.10%,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C类基金份额另收取销售服务费率0.40%/年。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持有期限小于7天(不含7天)收取赎回费率1.50%,持有期限7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 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还根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及相关公告等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这些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另外,本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一并进行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13 日

 附件:《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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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

 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8年2月13日起,对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C类份额基金代码:005692),原份额转为A类份额,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A类份额。

 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两类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年费率为0.50%,托管费年费率为0.10%,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C类基金份额另收取销售服务费率0.40%/年。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持有期限小于7天(不含7天)收取赎回费率1.50%,持有期限7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 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7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还根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及相关公告等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这些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另外,本基金《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一并进行修改。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附件:《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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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电子信息传媒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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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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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手续,调整自2018年2月13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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