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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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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8-009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组织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12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通知,其控制的组织—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鑫盛)于2018年2月12日在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528,200股公司股票(陈家兴先生为润鑫盛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润鑫盛于2018年2月12日在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了528,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润鑫盛自本次增持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继续增持青龙管业股份。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四、增持时间:

 2018年2月12日

 五、增持数量及比例:

 润鑫盛于2018年2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5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

 本次增持前,润鑫盛未持有公司股份; 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7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

 本次增持后,润鑫盛持有公司股份528,200股,陈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74,70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302,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

 六、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完结后的一个月内,润鑫盛不再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润鑫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家兴、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在法定期限内,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本人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润鑫盛公司买卖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资料:《关于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增持青龙管业股份的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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