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未名”)的通知,北大未名拟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北大未名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77,716,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4%。根据北大未名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39亿元(含人民币5.39亿元),债券期限为不超过2年(含2年)。本次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时点为以下两者中的较晚者:1)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本次可交换债券用于质押的部分未名医药股份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日,即2018年9月24日。换股期至本次可交换债券摘牌日止。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根据《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修订增持计划及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2018-005),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起始日至该次增持完成日已满6个月。
北大未名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