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15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周伟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股东周伟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7月30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7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2月11日,公司收到了公司股东周伟华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函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止本公告日,周伟华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周伟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16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006号公告)。

 2017年3月5日和2017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调增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029、2017-034号公告。

 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047号公告。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075号公告。

 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089号公告。

 2017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100号公告。

 综上所述,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授权额度为6.5亿元,其中的3亿元已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余下的3.5亿元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本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说明: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和投资标的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收益率。本理财产品采用分段计算收益的方式,即,如遇银行调整对应期限的预期收益率,则自收益率启用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启用日前的持有期仍按调整前的预期收益率执行。

 (一)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受托方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2、产品名称:非凡资产管理增增日上收益递增理财产品对公款(代码:FGAD17001A)

 3、投资金额:1,700万元(人民币)

 4、起止日期:2018年2月12日-无固定期限

 5、风险级别:较低风险

 6、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组合投资类

 7、预期年化收益率:3.80%-4.90%

 8、资金类型:自有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其他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委托资金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61,2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及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17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8年2月12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的表决方式。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1名激励对象杨静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0.9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3.354元/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五条修订的原因:

 公司完成自有闲置房产广州市萝岗区云骏路17号自编3栋、自编第二栋房产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出售事宜,因此对经营场所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修订的原因:

 (1)公司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8.90万股,该等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2月27日完成登记并上市,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增加8.90万元。

 (2)由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邓月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0.30万元。

 (3)由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杨静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9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0.90万元。

 经上述(1)、(2)、(3)注册资本增减变化后,注册资本实际增加7.70万元,由13,522.50万元变更为13,530.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3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18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8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8年2月12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明先生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1名原激励对象杨静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9万股,回购价格33.354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19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8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及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6.12亿元,公司已审议批准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6.5亿元,其中3亿元经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届满日止,其余3.5亿元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九次、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至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届满日止。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额度将不再使用。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20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1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33,726.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8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6.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4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及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9,639,259.69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金额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49,639,259.6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8,198,573.91元(含银行理财产品及利息收入)。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2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并持有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进行披露。

 四、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并跟踪存续期的各种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审计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现金管理的实施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该业务的规范实施。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之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4、保荐机构意见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弘亚数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21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9万股,回购价格为33.354元/股。

 2、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回购注销0.3万股限制性股票。与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0.9万股一并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531.40万股减至13530.20万股。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杨静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0.9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3.35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17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3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7年3月23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17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7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6月6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101人,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186.50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40%。

 8、2017年11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2017年11月1日为授予日,授予16名激励对象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邓月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0.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6.9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17年1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对象为15人,预留授予的股份数量为8.90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0658%。

 11、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杨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0.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3.35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1名原激励对象杨静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人员已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以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离职的1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9万股,占回购前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95.40万股的0.46%,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13531.40万股的0.0067%。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由于公司1名原激励对象杨静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对其持有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后未做权益分派,因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3.29元。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确定为一年期,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1.50%。

 P=P0×(1+1.50%×D÷360)=33.29×(1+1.50%×46÷360)=33.354元/股

 其中:P为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D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

 因此回购价格为33.354元,因此,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300,186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0.9万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9万股,回购价格33.354元/股。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监事会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由于公司1名原激励对象杨静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0.9万股,回购价格33.354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律师法律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回购依据、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均符合《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事宜。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2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共2名原激励对象邓月娟、杨静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万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13531.40万股减至13530.20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8-02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8年3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3月6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8年3月5日下午15:00—2018年3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8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上述议案中,议案3、议案4、议案5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12月12日、2018年2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18年3月2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登记表(盖公章,见附件3),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股东登记表(盖公章,见附件3),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3月2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晨晓;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邮编:510530

 5. 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3”,投票简称为“弘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3月1日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