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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器件”)于近日收到了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42000184、GR201742000296,发证日期均为2017年11月28日,有效期均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届满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和电信器件曾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和电信器件进行了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 公司和电信器件将连续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公司和电信器件2017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