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发布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临2018-026),该公告第四条第(三)款第4项内容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由于笔误,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发布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临2018-027)和2018年2月8日发布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方式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34)(以下简称“两项公告”)中,均将第四条第(三)款第4项内容“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误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二次网络投票为准”。
根据规定,公司现将上述两项公告中的第四条第(三)款第4项内容“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二次网络投票为准”,均更正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此两项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