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收到股东王和平质权人的《告知函》:公司股东王和平先生在东莞证券、东方证券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在东莞证券质押本公司股份3,050,950股,本笔交易于2017年12月8日部分购回150万元,当前质押股份为3,050,850股;在东方证券质押900,000股。
上述交易自2018年2月1日起连续跌破平仓线。东莞证券、东方证券将按照协议约定对该笔交易进行违约处置和行使质权,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平仓卖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和平;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和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7,503,028股,通过控制的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341,66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6,844,6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2%。
二、本次可能引发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前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重大资产重组增发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股东王和平先生的质权人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和平先生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王和平先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票已跌破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
2、本次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及股东王和平先生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如本次减持被动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和平先生在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