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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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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9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的通知;李汉华先生和周晓璐女士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0,000股和470,000股份补充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华泰证券办理完毕;李洁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050,000股,补充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长江证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汉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 810,38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3%;李汉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8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3%。周晓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0,065,99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4%;周晓璐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06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4%。李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0, 429,64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31%;李洁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299,412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46%。

 本次质押,系补充前次质押的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实际控制人家族将于近期提前解除部分质押,以降低质押风险。

 如因股价波动产生风险,李洁家族有足够能力采取包括归还部分股票质押贷款或补充质押股票等措施控制风险。

 鉴于上述风险,本公司已制订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将对以上质押的用途进行跟踪。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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