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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投资”)及持股5%以上股东贾虹女士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达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61,749,581股,占公司总股本18.81%,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44,042,231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46%,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贾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9,366,700股,占总股本的7.25%,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79,182,7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6.82%,占公司总股本的4.12%。

 三、 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8-01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公司收到程朋胜先生、吕枫先生、苏俊锋先生、林雨斌先生及黄天朗先生发来的《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告知函》,提前终止执行本次减持计划。达实投资及贾虹女士的减持计划终止公告已于前期披露,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及2017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持本公司股份400,221,5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77%)的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投资”),持本公司股份12,459,3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5%)的董事、副总经理程朋胜先生,持本公司股份11,335,9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的董事、副总经理吕枫先生,持本公司股份9,678,5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0%)的董事、副总经理苏俊锋先生,持本公司股份6,609,1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4%)的财务总监黄天朗先生,计划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8年2月15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334,5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1%)。

 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持本公司股份178,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26%)的股东贾虹女士、持本公司股份6,777,7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雨斌先生,计划在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5月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7%)。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雨斌先生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林雨斌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其仍持有公司股票6,777,753股。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五、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六、 终止股票减持计划情况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健康发展的良好信心,以及维护二级市场股价稳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将不再减持。

 七、 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终止股票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 本次终止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 本次减持计划终止后,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八、 备查文件

 程朋胜先生、吕枫先生、苏俊锋先生、林雨斌先生及黄天朗先生提交的《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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