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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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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星
华智联首期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2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星

 华智联首期资金募集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联合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华智联”或“基金”)已完成合伙协议的签属及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智能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于今日收到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屹唐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星华智联首期资金已于2018年2月9日募集完毕,首次募集资金合计60,600万元,各方首次出资情况如下: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产业并购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24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5日通过邮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9日下午14时在公司1号楼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放弃本次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船电”)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此次放弃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45%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星网船电的股权比例,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在星网船电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放弃此次对星网船电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详见 2018年2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达”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5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尚修磊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船电”)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此次放弃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45%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星网船电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星网船电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27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基本情况概述

 2018年2月9日,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船电”)4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的少数股东李秀岩与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华智联”)于同日签订了《关于收购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之交易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914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年 6 月 30 日,明航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59,029.13万元,较审计后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50,246.51万元,增值率572.11%。在上述审计评估的基础上,经过星华智联与李秀岩协商,在李秀岩承诺明航科技2017年、2018年、2019年度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达到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的基础上,将李秀岩持有的星网船电45%股权的交易价格定为26,46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星网船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765543701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泽平

 注册资本:5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美安路甲2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船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机械电器设备、导航通信设备、舰船综合舰桥系统、舰船电子集成系统、无人驾驶系统、飞行控制系统、雷达产品的生产(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船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计算机系统集成;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生产、加工机电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转让前股权结构如下:

 ■

 三、 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A2HY4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屹唐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唐雪峰为代表)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9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2号楼1层102室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星华智联为星网宇达联合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的产业发展基金,公司持股比例为25.742%。

 四、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星网船电的少数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将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星网船电的股权比例。放弃此次优先购买权,对公司在星网船电的权益没有影响,不影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的控制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星网船电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放弃此次对星网船电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星网船电股权结构如下:

 ■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放弃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45%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将不会改变公司持有星网船电的股权比例,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在星网船电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放弃此次对星网船电股份的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放弃本次控股子公司星网船电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18-028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网宇达”)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烨烽先生的通知,基于对星网宇达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徐烨烽先生计划未来6个月(自2018年2月9日起算),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公司股份。徐烨烽先生拟增持股份(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10万股,不超过100万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徐烨烽。

 2、增持目的:对星网宇达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5、累计增持数量及说明:

 ■

 6、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

 二、后续增持计划

 徐烨烽先生计划未来6个月(自2018年2月9日起算),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以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公司股份。徐烨烽先生拟增持股份(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的股份)不低于10万股,不超过100万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徐烨烽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徐烨烽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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