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012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现将流动资金贷款公告有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2018年2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焦股份”)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同意向沈焦股份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告内容:

 1、贷款金额

 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2、贷款期限

 自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8月7日。

 3、贷款用途

 采购原材料。

 4、备查文件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本公司为沈焦股份提供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内容详见2017年3月2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刊登的公司2017-017号临时公告)。

 更正后的内容:

 1、前期关联担保情况

 2017年3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为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7),为保障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焦股份的资金周转正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2017年2月27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沈焦股份提供6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次贷款情况

 在上述保证担保范围内,2018年2月7日,沈焦股份与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向沈焦股份提供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8月7日,贷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

 3、备查文件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