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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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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2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 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购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汇实49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预计年化收益率8.5%,

 公司本次拟投资购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汇实49集合资金信托”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2018年1月19日、2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相关产品类型和风险控制作了详细的说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99号6-8楼

 法定代表人:蓝翔

 注册资本:17亿元

 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2、交易对方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由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同时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隶属浙江省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

 3、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4、因2017年财务指标尚未公开披露,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0,314.90万元,营业收入19,352.96万元,净利润6,042.08万元。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用于购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汇实4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8.5%。

 (二)产品说明

 根据《浙金·汇实4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约定,浙金·汇实4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让中城建设持有的对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最终用于中城建设补充企业日常营运资金。中城建设对标的债权承担远期回购义务。

 (三)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可能将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法律与政策风险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存在法律法规、货币政策、财政收收政策、产业政策等调整的可能,对本信托计划或交易对手可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对信托财产的安全和收益产生影响。

 2、经营风险

 回购方的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各种原因发生经营恶化、亏损及破产情况,可能导致其未能按约足额支付标的债权回购价格,从而影响本信托计划投资收益的实现。

 3、信用风险

 本信托计划可能存在回购方、担保人(如有)因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其签署的与本信托计划相关的交易文件等履行相关义务,从而导致违约等情况,都将对信托财产的安全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包括经济周期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金融市场风险等。如发生上述风险,可能导致信托财产的安全和收益受到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在购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汇实4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对其公司背景,产品特征,以往经营业绩及风险控制等做了详细的了解和论证,该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历次均实现了较良好的兑付,经营情况稳定,最近两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和分析每笔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收益最大化。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本金部分)为8.72亿元。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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