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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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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
倡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

 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益生股份”)董事会于2018年02月0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曹积生先生提交的《关于倡议全体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在此我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益生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简称:益生股份,股票代码:002458)股票。本人承诺,凡在2018年02月12日至2018年03月09日期间净买入的益生股份股票,连续持有6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职的,若因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予以补偿;若产生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一、董事长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全体员工在2018年02月12日至2018年03月09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其在持有6个月后的一定期限内卖出上述公司股票时的变现净额低于增持期间净买入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而产生的亏损,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积生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1)补偿计算时点:

 买入日期:2018年02月12日至2018年03月09日;出售日期:2018年09月09日起六个月内。

 注:为便于有效地安排补偿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应在上述买入日期或出售日期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0535-2119065;dsh@yishenggufen.com)申报买入或出售的股票具体信息(含书面证明材料),如员工未主动申报登记导致遗漏补偿的,将不予以补偿。

 最终的“买入或出售的股票具体信息”以经由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并确认的备案记录为准。

 (2)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成交均价-卖出数量*卖出均价

 注: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出售完毕,则按照购买及出售总额计算,按差额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未出售完毕,则只针对已出售部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上述公式计算,未出售部分将不再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曹积生先生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补偿金额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4、补偿的限额

 补偿款不设上限。

 5、补偿具体时点

 曹积生先生将在规定出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6、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 6个月以上并且为公司在职员工,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综上,曹积生先生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曹积生先生暂无设立保证金账户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到实施的计划,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承诺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二、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曹积生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曹积生先生本次倡议既未与公司业绩挂钩、也与服务贡献无关,不属于“股份支付”。本次倡议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按市价从流通市场购买,只是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而进行的倡议。

 四、公司全体员工结构、员工数量及薪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总数2,870人,其中行政人员62人,财务人员28人,技术人员548人,生产人员2,067人,销售人员165人。2016年度公司员工人均薪酬约为5.5万元。

 五、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倡议人的影响和控制。

 六、董事长曹积生先生对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董事长曹积生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预计、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层面风险具体参见公司于2017年03月21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

 2、增持股票倡议人的履约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6个月以上并且为公司在职员工,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公司认为曹积生先生具备相应承诺的偿还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的履约风险。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540,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2,834,12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1.24%,占公司总股本的42.34%。

 曹积生先生进行了风险排查,其目前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暂未发现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董事长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09日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2月09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通知,曹积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补充质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积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540,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7,378,701股)的46.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积生先生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51,464,1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9%。

 二、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1、2016年12月02日,曹积生先生将其持有的6,5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进行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2016年12月14日,曹积生先生将其持有的12,0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进行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3、2017年02月06日,曹积生先生将其持有的6,4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4、2017年09月19日,曹积生先生将其持有的6,39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5、2017年12月28日,曹积生先生将其持有的6,144,394股公司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股票质押融资业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三、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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