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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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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提名人
声明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 06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提名人

 声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文件。因监管要求,为使《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18-04)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18-05)中表述更加严谨,现对部分表述更正如下: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更正

 更正前: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暂未取得,近期将报名参加深交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证书,本人财务业务功底扎实,具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更正后: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暂未取得,本人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财务业务功底扎实,具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更正

 更正前: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暂未取得,近期将安排被提名人报名参加深交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证书,被提名人财务业务功底深厚,具备良好的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更正后: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暂未取得,董事会承诺安排被提名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财务业务功底深厚,具备良好的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除上述更正情况之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07和2018-08号公告。

 公司对此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0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许强 ,作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暂未取得,本人承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财务业务功底扎实,具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许强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太阳能 证券简称:000591 公告编号:2018-0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许强 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暂未取得,董事会承诺安排被提名人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财务业务功底深厚,具备良好的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 - 09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18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8 - 10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 - 1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香港公司”)持有的SPI Energy Co.,Ltd(以下简称SPI公司)572,297股股票(以下简称SPI股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232,966.74港元,折算成人民币为68,718,752.05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计提情况

 根据SPI公司2016年年报情况和目前经营情况,考虑SPI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太阳能香港公司根据SPI股票2017年年末的公允价值,与太阳能香港公司持有的SPI公司股票账面成本进行对比,对SPI股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公司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核算政策的规定,公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如果确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为太阳能香港公司持有的SPI股票,太阳能香港公司依据SPI股票年末的公允价值2,860,449.03港元,与SPI股票成本82,093,415.77港元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79,232,966.74港元,公司按照外币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为68,718,752.05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折算人民币为68,718,752.05元,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68,718,752.05元,减少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8,718,752.0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以审计数为准。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1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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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25元/股。公司2017年6月5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股本数由1,366,862,742增加为3,007,098,03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派发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本增加的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相关规定,按照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前三年的每股收益。因此2016年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调整为0.2385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7年电站板块投运装机规模较上年度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2017年公司的部分区域电站限电情况较上年有所改善等原因带来发电量增加,使得电站板块收入、利润提高。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的依据是公司经营部门对预告期经营成果的初步计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

 2、本次业绩预告已经考虑了公司所属中节能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所持SPI股票计提减值准备对业绩的影响,计提减值准备的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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