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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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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0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
子公司签署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实现公司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公司早于2010年开始积极发展绿色集成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甲方”)经过多年的研发和实践经验,形成了“绿筑PSC集成建筑系统”。该系统采用预制钢结构(PS)与预制混凝土(PC)的有机结合,实现结构系统与楼面系统、外墙系统、内墙系统、卫浴系统、装修系统均预制装配化的“全系统”,全面提高装配化率至95%。目前,公司已形成PSC住宅体系、公寓体系、学校体系、医院体系、办公楼体系五大产品体系,并配套搭建了“之云 Z-Cloud”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了信息化设计、采购、运营管理和运维管理。

 目前公司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主要采取“直营EPC工程总承包”和“成套技术加盟合作”两种模式同步推广。2017年,公司首次通过“成套技术加盟合作”的商业模式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在宁夏地区推广装配式建筑。近日,公司又再次以“成套技术加盟合作”方式,与注册于河北秦皇岛市的恒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秦皇岛鑫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豪秦皇岛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以上四家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关于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这是公司以此商业模式签署的第二单。

 本次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恒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杨宝江,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4号。

 2、秦皇岛鑫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李均和,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2号。

 3、秦皇岛开发区第一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倪宝全,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东道21-1号。

 4、中豪秦皇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3月31日,法定代表人:冯国柱,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中路8号5楼501号。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在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成套产品技术体系的现有设计、制造技术和施工技术以及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年内甲方在上述领域研发的所有新技术,以及甲方绿筑VI标识系统;10年后,乙方在所授权区域内有优先有偿选择新技术体系的权利;甲方向合资公司提供培训服务,乙方及合资公司可参加甲方的品牌推广活动;

 2、其他资源支持:1)乙方、乙方控股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可采用优惠价格使用甲方控股“云之筑”公司的BIM平台支持,合资公司可免费使用甲方公司自有研发的BIM平台支持;2)乙方、乙方控股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可免费使用甲方现有集中采购渠道,采购物品包括原辅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建筑部件以及钢结构制造与施工设备等,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约定;3)乙方、乙方控股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可以从甲方有偿取得工程设计资源支持,包括甲方的设计院、甲方全资或控股设计公司以及甲方的战略合作设计院等资源,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约定。但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无偿使用两个乙方指定项目的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支持。

 3、使用范围及期限:

 范围:河北省秦皇岛市

 期限:甲方许可乙方通过合资公司使用甲方拥有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成套产品技术体系现有技术及本协议授权期限内的新增技术的期限为长期。

 甲方许可乙方通过合资公司使用甲方拥有的品牌资源的有效期为10年。

 4、资源使用费支付:乙方应支付人民币6000万元(陆仟万元整)。2018年1月22日收到定金1000万元。

 5、其他约定:

 (1)乙方支付全部资源使用费之后,甲、乙双方将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贰亿元,双方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具体由合资公司投资人协议另行商定。

 (2)合资公司力争成为区域内专业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房屋工资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积极申报市、省甚至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积极申报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6、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

 (2)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绿筑PSC集成建筑系统是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多年研发的成果。它兼顾了钢结构和混凝土两种结构材料的优点,形成独特的结构体系,其“全系统、全预制、全装配”的技术特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绿筑PSC集成建筑体系不仅仅是建筑技术,还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之云 Z-Cloud”的信息化设计、采购、运营管理和运维管理,实现了产业技术和信息化管理双驱动。

 2、本次合作是公司开拓以技术、品牌和管理输出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产品体系这一商业模式,继浙江绿筑继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后的又一成功市场的检验及认可,为公司日后继续推广该模式奠定了市场基础。

 3、甲乙双方将合资成立新公司,作为技术合作的实施平台。该投资的回报受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分析

 1、现双方合作协议已签订,但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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