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1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王乐锦女士已签署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投票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提案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1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15:00-2018年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关于补选艾贻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一)至(三)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一)至(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对议案(一)至(三)向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2018年1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人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提案征集投票权,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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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月26日9:00—11:30、13:30—17:00及2018年1月29日9: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3.公司独立董事王乐锦女士已签署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股东如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乐锦女士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附件《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规定时间前送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会议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人:管士广、李文佳
(二)联系电话:0531-87069951
(三)传真:0531-87069902
(四)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五)邮编:250021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98
2、投票简称:“山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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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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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1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第二标段的《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项目招标中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本项目施工二标段(JHSG-2)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中标单位。中标价为贰拾陆亿玖仟伍佰捌拾万捌仟元整(¥2,695,808,000.00元)。
目前,路桥集团收到招标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集团”)发布的《中标通知书》,路桥集团被确定为本项目施工二标段(JHSG-2)中标人。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亿玖仟伍佰捌拾万捌仟元(¥2,695,808,000.00元),工期:40个月,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项目中标价占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3.09%,若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项目尚未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履行条款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工程施工周期、原材料涨价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