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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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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对等条件下,向大商集团提供对等数额15亿元以内银行贷款担保。2017年7月8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一份《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连战额保字第A167201706010001号],公司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连战综字第A130201706010001号]下所应承担债务5亿元人民币提供保证。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于2017 年4月7日、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7-016、2017-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大商集团与平安银行签署了一笔《贷款合同》(编号:平银连战贷字20180101第002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整,贷款用途为用于本部及下属商贸板块子公司经营性采购,贷款期限为2018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4日。

 三、备查文件

 1、《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0.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平银连战综字第A130201706010001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连战额保字第A167201706010001号、贷款合同编号:平银连战贷字20180101第002 号]。上述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7月11日、2018年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经与大商集团协商,大商集团同意为公司近期0.5亿元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2018年1月23日,公司与大商集团签订了《反担保合同》。

 二、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反担保范围

 公司的担保债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代大商集团支付的银行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2、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二)反担保保证方式

 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

 (三)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公司代大商集团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之日起2年。

 (四)生效条件

 《反担保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6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70%。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694.SH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日程及议案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时整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9日15:00至2018年1月30日15:00

 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 1号公司总部十一楼会议室

 一、主持人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

 三、会议表决、宣读表决结果

 议案 1 :关于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大商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公司现金出资4.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5%,大商集团现金出资5.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财务公司的设立尚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财务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专业化管理,能够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优化资金配置。对公司而言,不仅拓宽了融资渠道,而且能带来资金收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大商集团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有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收益,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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