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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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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4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协商一致,自2018年1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好买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

 一、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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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8年1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好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好买基金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优惠前申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好买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投资者在好买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好买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定。

 3、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好买基金所有。

 4、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好买基金公告为准。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67;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4年6月18日,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为2016年7月26日至2018年1月26日。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本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公告”),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期到期日

 本基金第三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8年1月26日。

 2、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到期操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5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共6个工作日。即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2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销售机构名单详见《规则公告》。

 3、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内(即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2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以下选择: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

 (3)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出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到期操作期间,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将在到期操作期结束前评估投资者风险等级。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做出赎回或转换转入其他基金两项选择且风险承受能力与转型后的股票型基金匹配,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做出赎回或转换转入其他基金两项选择且风险承受能力无法确认或与转型后的股票型基金不匹配,则按照不能继续持有转型后的股票型基金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将在到期选择期到期日日终对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全部做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依法认定的专业投资者所持份额不适用上述补充规则。

 4、到期操作的处理原则

 在到期操作期间内,本基金接受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或转出业务申请,采取“未知价”原则和“后进先出”原则处理。

 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或转换转出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后进先出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或转出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后赎回或转出,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或转出。

 5、到期操作期间相关费用

 本基金在到期操作期间开放赎回业务,不收取赎回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在到期操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收该期间(除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6、基金变更日及变更后的基本情况

 在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8年2月3日起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519167。

 7、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其他具体事项和详细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规则公告》。

 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咨询相关事宜。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

 本基金转型为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转型后的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避险策略基金或保本基金,与转型前的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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