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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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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0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业务要求,变更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变更后第二章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批发零售;食用菌菌种、豌豆蛋白粉、淀粉及淀粉制品、甲烷、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家用电器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初级农产品、食用菌、饲料、金精矿粉、黄金饰品的生产销售;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谷物、豆类及薯类、食用菌、蔬菜、水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林业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煤炭及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固体饮料的生产与销售;代理货物的进出口;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0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美荣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拟使用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将“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0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6 号)核准,获准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共计五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3,35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83,730,000.00元,减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86,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5,243,20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12月2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55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373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

 二、已完成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已建成达产,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2、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研发优势和规模优势,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促进提效增产,同时提高关键设备自制比例,节约设备购置费用,从而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支出费用。

 3、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09.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将注销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公司承诺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该产业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为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尚未进行具体项目投资。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备忘录:(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或者是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不适用本备忘录第二条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面向健康领域高新技术型、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企业以及与大健康产业新技术、新趋势和新业态相关企业。双塔食品与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出具了承诺,该产业投资基金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仅投向与双塔食品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故不适用上述备忘录中不得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款。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将“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已建成达产,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双塔食品本次拟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塔食品与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出具了承诺,双塔食品与专业机构成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仅投向与双塔食品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该产业投资基金2017年12月25日成立,尚未进行具体项目投资。在双塔食品、产业投资基金持续履行承诺的前提下,该产业投资基金不适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7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不得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条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双塔食品使用部分募投项目“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0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16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35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83,730,000.00元,减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86,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5,243,20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12月2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5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3,730,000.00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

 截至目前,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9,363.8万元(含利息收入)。

 2015年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81,979,646.60 元人民币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此事项已实施完毕。

 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2日归还1000万、2018年1月8日归还11000万,至2018年1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双塔食品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该产业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为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尚未进行具体项目投资。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备忘录:(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或者是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不适用本备忘录第二条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面向健康领域高新技术型、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企业以及与大健康产业新技术、新趋势和新业态相关企业。双塔食品与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出具了承诺,该产业投资基金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仅投向与双塔食品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故不适用上述备忘录中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款。

 到期前公司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情况

 1、2018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2、2018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双塔食品与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出具了承诺,双塔食品与专业机构成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烟台双塔康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仅投向与双塔食品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该产业投资基金2017年12月25日成立,尚未进行具体项目投资。在双塔食品、产业投资基金持续履行承诺的前提下,该产业投资基金不适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7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条款。

 2、双塔食品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信建投同意双塔食品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8-00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6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特别注明: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22日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应在2018年1月22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

 六、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李娜君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传 真:0535-8938351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资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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