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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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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解除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25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后更名为南充华塑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羽厂”)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区政府决定依法整体回收南羽厂位于开源巷80号(原涪江路117号)III-8-42号地34406.45平方米(51.61亩)国有建设用地(详细情况见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5-108号公告),以上事项经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南羽厂需自行解决好该宗土地上的各种遗留问题,确保该宗土地上人走、事清、无遗留问题。南羽厂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难以解决:南羽厂前身为1983年成立的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上世纪九十年代改制上市后仍有一批老员工在该宗地上附属的职工宿舍内居住,收入低微,生活困难。涉及该部分数百名老员工的安迁,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有不慎,将引发一系列社会冲突纠纷,南羽厂目前一时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解决该问题。

 综上,南羽厂无法按照《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约定解决各种遗留问题,继续实施该协议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南羽厂拟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申请解除《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

 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解除〈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并将该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见2018年1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8-006号、2018-007号和2018-008号公告)。

 南羽厂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申请解除《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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