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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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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9、299901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0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10月14日及2016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2937号)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9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因《反馈意见》中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本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62937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恢复审查。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1月22日、2017年1月17日、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CIMC】2016-061、【CIMC】2016-072、【CIMC】2017-002、【CIMC】2017-084)。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本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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