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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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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董-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叶宏、李幼玲、任德坤、

 汤新华、胡建华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审议《关于聘任叶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叶宏先生情况介绍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拟聘任叶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议前我们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经审阅财务总监候选人叶宏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聘任叶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叶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情况介绍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刘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均由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名。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审议《关于闽东大广场B幢一、二层房产对外出租方案的议案》;

 我公司所属资产闽东大广场B幢幸福楼一、二层租期将于2018年3月2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收回该资产,并重新公开竞价招租。为了及时办理公司租赁相关业务,保障公司资产物业的最佳经营效益,董事会同意以不低于评估值257732元的月租金将宁德市闽东大广场B幢一、二层整体公开竞价招租,并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业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有关赞助事项的议案》;

 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获得了霞浦县人民政府、海岛乡人民政府及长春镇赤沙村、闾峡村村委等的大力支持。为帮助当地建设公益事业设施及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董事会同意由浮鹰岛公司在工程概算范围内分别赞助长春镇赤沙村18万元、长春镇闾峡村18万元作为两村建设基础公益设施补助;分别赞助霞浦县政协之友精准扶贫联谊会6万元、海岛乡烟台村5万元作为支持精准扶贫资金,合计赞助款47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霞浦闾峡风电场项目有关赞助事项的议案》;

 鉴于在霞浦闾峡风电场项目建设期间,当地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对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为顺利推进项目的土地复垦验收及土地结算等工作及后续正常运营,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下称“闽箭霞浦公司”)开展下列工作:

 (1)由闽箭霞浦公司在工程概算范围内向各有关村委、个人及闾峡边防所支付公益建设事业项目赞助(救助)费合计62.1万元,并按相关规定流程办理。

 (2)由闽箭霞浦公司从经营收入中支付赞助款给长春镇政府,每年支付赞助款10万元,共计支付200万元,作为霞浦闾峡风电场项目2015-2034年经营期公益事业建设补助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2018临-0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借款额度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授信品种为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8临-0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叶宏先生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如下:

 叶宏,男,1970年1月出生,高级会计师。

 学历教育及培训简历:

 1988.09—1990.07 福建宁德财经学校财会专业学习

 1992.09—1995.07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分校财务会计专业学习

 2000.09—2003.07 华侨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

 工作简历:

 1990.08—2000.06 宁德市林业局会计员

 2000.06—2002.06 宁德地区会计委派中心会计员

 2002.06—2007.08 福建省宁德市会计委派中心会计员

 2007.08—2009.11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建省宁德市会计委派中心会计员

 2009.11—2011.09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工会副主席,福建省宁德市会计委派中心会计员

 2011.09—2014.09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工会副主席,福建省宁德市会计委派中心会计员

 2014.09—2015.07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工会副主席

 2015.07—2017.12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

 2014.09—至今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3、与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宁先生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如下:

 刘宁,男,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律师。2017年2月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学历教育及培训简历:

 1985—1989 华东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

 1997—2000 福州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作简历:

 1989—1998 福州大学电子科技与应用物理系团委书记

 1998—至今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

 2、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版权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知识产权协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与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郑守光先生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如下:

 郑守光,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16年5月参加了由中国证券业务协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学历教育及培训简历:

 1978.08—1981.09 福建省商业学校财务与会计

 2001.09—2005.04 湖南大学会计学

 工作简历:

 1981.10—1984.03 莆田地区石油公司财务科主管

 1984.03—1991.09 福州石油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负责人

 1991.09—1993.09 福州石油公司审计负责人

 1993.09—1994.06 福建石油总公司财务工作

 1994.06—1999.12 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

 2000.01—2002.08 中石化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

 2002.08—2007.08 中国石化南平分公司总经理

 2007.08—2016.01 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处长、总审计师

 2016.01—至今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退出现职的企业中层调研员

 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与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监-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11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东晟泰丽园三楼综合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良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吴良淼、陈丽芳、张娜、关斌、张熙畅

 三、 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决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7年12月14日,公司已使用407,044,237.40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为: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使用自筹资金292,565,661.40元,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使用自筹资金114,478,576.00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7,044,237.40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89号),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7,044,237.40元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司注册资本由37300万元增加至45795.1455万元,公司总股本由37300万股增加至45795.1455万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编号:2018临-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刘宁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 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 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编号:2018临-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宁,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刘宁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 编号:2018临-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郑守光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 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 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郑守光,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 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 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 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 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 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 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 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 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 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 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 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 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郑守光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07,044,237.40元置换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1号)核准,公司向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951,455股,发行价格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89.20元。

 截至2017年10月25日止,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共计699,999,989.20元缴付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107号”《验资报告》。2017年10月25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6,000,000.00元(含税)后的余额693,999,989.20元划转至闽东电力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7年10月26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5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0月25日止,闽东电力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转付的认缴资金693,999,989.20元(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89.2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6,000,000.00元(含税)),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618,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93,381,989.20元,本次发行新增注册资本84,951,455.00元,余额608,430,534.20元转入资本公积。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修订方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2017年12月1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霞浦浮鹰岛风电场项目(48MW)”和“宁德虎贝风电场项目(60MW)”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407,044,237.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了安排:“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置换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的安排,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7,044,237.40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407,044,237.40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具体手续。

 3.监事会意见:2018年1月1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89号),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7,044,237.40元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4.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7,044,237.40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407,044,237.40元。

 5.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月11日出具了《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89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14日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6.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闽东电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并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7,044,237.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89号】);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0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8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4日—2018年2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4日15:00 至 2018年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特别提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行使选举独立董事权利,确保投票的有效性,根据有关要求,对须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议案的网络投票方式,需要根据本次通知的操作流程进行,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1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普通决议议案(下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选举刘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董-01)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临-01)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等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曦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5.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93”,投票简称为“闽电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差额选举时,所投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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