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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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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1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董事洪树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邹欢金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洪树鹏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邹欢金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4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2017-069)。

 公司收到董事洪树鹏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邹欢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此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现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完成情况告知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

 注: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洪树鹏先生、邹欢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洪树鹏先生、邹欢金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4、截至本公告日,洪树鹏先生、邹欢金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5、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洪树鹏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邹欢金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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