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8-00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1月0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01月09日下午14:30,在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现场表决董事6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冬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刘冬平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18年0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004号公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月8日收到独立董事孙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鉴于孙勇先生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正式上任前,孙勇先生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黄智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文件及公司2018-004号公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徐萍萍女士、邱永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文件及公司2018-005号公告。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8年1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0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5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18年0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006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冬平,男,中国国籍,1977年11月出生,密苏里州立大学硕士、MBA,高级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3年5月任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上海航空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刘冬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风险质量控制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经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上海)总经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证券事务代表
徐萍萍,女,中国国籍,1986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0年4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仁福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助理、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任上海盛本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1月至今任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
徐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徐萍萍女士于2014年已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永梅,女,中国国籍,198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2年 6月至2015年1月任上市公司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兼董事长秘书;2015年1月至今任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主管、经理。
邱永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邱永梅女士于2013年已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8-00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1月0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01月09日下午15:00在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8年1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8-004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8日收到独立董事孙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孙勇先生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正式上任前,孙勇先生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孙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认可,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使公司董事会能更好的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
1、提名刘冬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提名黄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增补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冬平,男,中国国籍,1977年11月出生,密苏里州立大学硕士、MBA,高级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03年5月任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上海航空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刘冬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风险质量控制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经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上海)总经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8-005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萍萍女士、邱永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证券事务代表徐萍萍女士、邱永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1. 电话:021-23577799;
2. 传真:021-23577800;
3. 邮箱:xupingping@cefcih.com;qiuyongmei@cefcih.com。
4.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1楼。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徐萍萍、邱永梅简历:
徐萍萍,女,中国国籍,1986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0年4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仁福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助理、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任上海盛本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1月至今任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
徐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徐萍萍女士于2014年已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永梅,女,中国国籍,198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2年 6月至2015年1月任上市公司松德智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兼董事长秘书;2015年1月至今任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主管、经理。
邱永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邱永梅女士于2013年已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信国际 公告编号:2018-006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定于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
四、参加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1月2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1楼。邮编:200030,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1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为民联系电话:021-23577799
联系传真:021-23577800联系邮箱:002018@cefcih.com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327号嘉汇广场G座21楼
(五)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18 ”,投票简称:“华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1 月 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1月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