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1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2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作为境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及政治管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等;作为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投资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指数化投资风险和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其中指数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上市交易风险、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证券借贷和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 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可投资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它普通股、优先股等,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其它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政府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并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在建仓期或者出现大量净申购或净赎回的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于2011年9月20日发布,该指数选取海外交易所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组成成分股,反映在在海外交易所上市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整体走势。

 如果今后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的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等。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标的指数发生变更的,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基金名称也相应变更。

 除上述情形外,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4.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4.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微博(证券代码:WB)、金山软件(证券代码:3888)和唯品会(证券代码:VIPS)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微博(证券代码:WB)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2017年8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对微博立案调查。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金山软件(证券代码:3888),自2014年起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和运营的金山毒霸软件在安装、运行和卸载环节,擅自将用户在浏览器中设定的2345网址导航主页篡改为毒霸网址大全。2017年8月1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等三被告立即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旗下三个网站上连续30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共同赔偿原告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余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唯品会(证券代码:VIPS)因存在广告违法行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穗工商处字[2017]101号决定书,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3万元的罚款。

 本基金遵循指数化投资理念,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指数,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遵守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及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策略。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投资的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①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②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5月27日至2017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位。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徐瀚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香港分行电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李定邦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佘川女士,监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总监。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蔡铮先生,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2007年7月起在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工作。2009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研究部数量分析师、量化投资部助理总经理,现任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2011年3月7日至2012年12月26日担任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9月22日至2012年12月26日担任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9月28日至2012年12月2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11月7日至2012年12月2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12月27日至2015年6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2日至2017年3月24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13日至2016年7月18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12月27日起担任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3月26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5月2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6月26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7月19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至今。

 5、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7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上市初费及上市年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和外汇兑换交易相关费用;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与基金缴纳税款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及代理费;

 12、因基金利益更换境外托管人而进行的资产转移所产生的费用;

 13、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14、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费方式,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5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上表场外申购费率设定。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场外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持有期限的计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境外市场的规定执行。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6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15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境外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HONG KONG BRANCH),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为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在香港注册的分支机构。

 摩根大通银行(以下或简称摩根大通):

 注册地址:1111 Polaris Parkway, Columbus, OH 43240, U.S.A.

 办公地址:27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2070

 法定代表人:James Dimon

 成立时间:1799年

 信用等级:穆迪评级Aa3(高级信用债券)

 作为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摩根大通拥有2.56万亿美元资产,在超过60 个国家经营。在投资银行业务、消费者金融服务、小企业和商业银行业务、金融交易处理、资产管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摩根大通均为业界领导者。

 摩根大通自1946 年开始为其美国客户提供托管服务。之后为响应客户投资海外的要求,该公司在1974 年率先开展了一种综合性的服务率先全球托管。此后,摩根大通继续扩展服务,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要。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创新的产品,摩根大通始终保持其领先地位。

 作为全球托管行业的领先者,摩根大通托管资产达托管资产达22.7万亿美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为全世界最大的机构投资者提供创新的托管、基金会计和服务以及证券服务。

 摩根大通是一家真正的全球机构,在超过60 个国家有实体运作。与很多竞争对手不同之处在于,摩根大通还可为客户提供顶级投资银行在市场领先的服务,包括外汇交易、全球期货与期权清算、股权及股权挂钩产品以及固定收益投资的交易与研究。同时,在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的现金和流动性方面,我们也有很强的解决方案能力。

 此外,摩根大通还是亚太地区全球托管的先行者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 年,在亚太地区15 个国家/地区均有客户:日本、澳大利亚、文莱、中国、香港、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台湾、菲律宾、泰国、东帝汶和越南。

 (二) 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的境外资产,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2、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有应得收入;

 3、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3、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0769)22866254

 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5)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1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95355、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2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 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2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3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81119792

 传真:(0571)22905999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3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3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3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http://www.fofund.com.cn/

 (3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2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 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4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4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4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徐鹏

 客服电话:400-005-6355

 网址:a.leadfund.com.cn

 (45)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5)68206846

 传真:(021)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4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www.51jijinhui.com

 (4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50)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010)57298634

 传真:(010)82055860

 联系人:王英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51)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5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联系人:孙成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53)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综合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 www.5irich.com

 (54)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33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大厦3301室

 法定代表人: 周泉恭

 电话:(021)61600500

 传真:(021)61600602

 联系人:蔡小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1010,(021)61600500

 网址:www.rffund.com

 (55)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联系人: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56)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57)北京肯特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赵德赛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5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59)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传真:(0571)85269200

 联系人:胡璇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6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6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1)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6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63)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电话:(021)80234888

 传真:(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64)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65)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 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6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6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 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68)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四、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更新了“五、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四)更新了“六、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八、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九、境外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二十、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和手机APP,下同)办理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如果其他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0.0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人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直销柜台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或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并在相关限制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以及基金总规模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1.00元。本基金的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0.0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0.0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当本基金前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赎回金额等于登记机构确认的赎回份额乘以1.00元。投资人提交全额赎回申请时,所有未支付累计净收益将随赎回款项一并结清。

 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述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及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8年1月12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2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另行公告。

 7.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4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5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以及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有关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定风险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十六、风险揭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交银施罗德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1月11日起增加海通证券作为旗下交银施罗德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及手机客户端的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业务范围

 1、自2018年1月11日起,投资者可在海通证券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及手机客户端办理开户及交银新成长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海通证券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自2018年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柜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8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3、自2018年1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及手机客户端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4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4、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海通证券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海通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海通证券有权不时调整该活动相关规则(包括删减适用基金范围及变更费率优惠安排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海通证券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5、上述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海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并参与其基金前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海通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海通证券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上述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海通证券或本公司另行发布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具体各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请参见该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5、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