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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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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55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已于2017年12月2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时间截止日为2018年1月12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调整后的募集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9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17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和《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人也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9日起至2018年2月11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会务常设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888-8688转0)

 邮政编码:20008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月9日,即2018年1月9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8年1月9日起,至2018年2月11日17:00以前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会务常设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

 邮政编码:200082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须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888-8688转0)

 会务常设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700

 电子邮件:service@gtfund.com

 网址:www.gtfund.com

 2、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方式: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终止基金合同事项获表决通过并生效,则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按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投资人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正常办理相关业务。相关业务受理若有变化,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但特别提醒投资人注意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将进入清算程序的风险。

 4、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

 5、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附件一:

 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附件二: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2月11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声明

 1、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生效。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终止基金合同事项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方案要点

 (一)基金财产清算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2、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6、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7、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基金的历史沿革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1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16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生效。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不存在法律障碍

 《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不存在技术障碍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二)流动性风险

 自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敬请持有人关注本基金清算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前,如出现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本基金仍将在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同时,由于所有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因此即使是在待分配财产为零的情形下,也不会出现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700

 电子邮件:service@gtfund.com

 网址:www.gtfund.com

 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开展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中信建投证券将于2018年1月11日起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20026)及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212)开展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活动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方案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办理上述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可享受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信建投证券的相关活动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客服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单位可分配收益的20%,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末单位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至多6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发售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不能低于发售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

 (3)全年合计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净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系列基金各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四次,全年合计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年度已实现净收益的90%。

 (3)国泰金龙债券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元鑫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等事项变更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公司子公司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元鑫)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了国泰元鑫三方股东非同比例增资事项的事宜,增资完成后,国泰元鑫注册资本已由5000.0000万元增加至8314.4000万元。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国泰元鑫的股权结构如下:

 ■

 同时,国泰元鑫就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股权结构等事宜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以上变更事项已于2017年12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2018年1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国泰食品份额(场内简称:国泰食品,基金代码:160222)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月10日,国泰食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阈值1.50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国泰食品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相对于国泰食品份额,本基金之食品A份额(场内简称:食品A,基金代码:150198)表现为风险与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食品A份额持有人以食品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食品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食品A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食品A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食品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相对于国泰食品份额,本基金之食品B份额(场内简称:食品B,基金代码:150199)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食品B份额持有人,以食品B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食品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食品B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食品B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国泰食品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国泰食品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阈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国泰食品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8688。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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